印度人为什么不信仰佛教?
约公元前六世纪,佛教源起于的印度,据说释迦本为王子,因见人不能免除生老病死的痛苦,遂出家探索人生真理,后在菩提树下悟道,开始为众生说法。当时的印度,婆罗门教的势力极大,他们重视人出生的阶级,以咒术密法控制信徒。释迦牟尼认为这种方法是邪门外道,严格禁止门徒使用,在《长阿含经》中,曾明白宣示,反对邪魔外道的神通法术。释迦牟尼入灭后,佛教渐为社会大众所接受,婆罗门教也吸收了佛教教义,形成了印度教。而很多印度教、婆罗门教教徒,也加入了佛教徒的行列。这里之所以强调“释迦牟尼入灭后”,是因为不久佛教就开始分化。以当时印度人民的文化水准而言,对释迦牟尼佛深奥的大乘精义,确是很难接受。但是小乘佛法但求自我的福德功果,却深入人心。于是某些有心人又渐渐在小乘中吸收了婆罗门教的咒术密法,以满足大众的通俗趣味,以及对神秘力量的好奇。这种做法显然与释迦牟尼的初意不符。为自圆其说,那些将婆罗门咒语纳入佛教的人士,遂提出释迦牟尼是应身佛,另有法身佛毗卢遮那以密咒真言传道,人修持后“即身成佛”的理论,为了区别于尊崇释迦牟尼佛的显宗,他们自称密宗,反正释迦牟尼本人创造了大小乘的两级体制在先,现在此派人士又在释迦之外造个密宗也不足为奇。从此,佛教有显、密之分,显宗是释迦牟尼所说的各种经典,主张弘法悟道;密宗则是毗卢遮那佛所传的秘法,以真言密咒修持。密宗的主要经典是《大日经》,主张即事而真,即身成佛。另有《金刚顶经》详述如何应用这些理论,指出人之淫、怒、痴、狂等,都是达到真实的“方便法门”。他们主张“乐空双运”,主张放纵肉欲,藉贪染供养以悟道。《金刚顶经》即言:“奇哉自性净,随染欲自然,离欲清净故,以染而调伏。”在公元七世纪左右,佛教在印度大盛,密宗成为主流。释迦牟尼创建佛教,本来也有移风易俗的因素在内,可是到了最后,被易的却是他自己。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社会环境,就有什么样的思想体系,巫蛊盛行的印度,给密宗提供了土壤。有了肉欲的贪染,就有物质的需求,于是佛教与外道合流了。佛门大开后,最初被释迦牟尼斥为“外道”的婆罗门教徒,都摇身一变,成为佛教中坚分子。为了迎合广大信徒的需求,各种咒语都被采入经典。晚期“左道密教”(旁门左道一词的来历)更进一步吸收了民间多神信仰的特色,形成“曼荼罗”组织。到了第八世纪,密宗传至东印度,又融入了印度教性力崇拜的形式,以男女双身修法,作为成佛的手段。所谓“乐空双修”,是指修行者可以从男女性交中得悟成佛。对愚民而言,这毋宁是天大的好消息。既能享受性欲之“乐”,又可得成佛之“空”,自欺欺人一至于斯!到了公元十一世纪,在波罗王朝末期,信奉伊斯兰教的军队大举入侵,直斥佛教的荒谬。他们毁僧灭寺,佛教徒也纷纷放弃了早已变质的信仰,改信伊斯兰教或印度教,违背了理想的初衷,佛教也就没必要继续存在,至十二世纪末,佛教基本便在印度绝迹了。佛教在印度的地位很像中国的道教,有源远流长的传统,但成不了正统。佛教在印度的发展、衰落和复兴答:佛陀逝世后一千六百余年中,印度佛教在组织上和思想上经过分化、发展和衰坏的过程,最后消灭于公元12世纪时代。答:印度今天的佛教是公元19世纪后期才由斯里兰卡重新传入的。在此之前700年中,印度没有佛教。答:从学说的思想发展来看,可以把印度佛教分为五个时期:第一,佛逝世后约100年之间为原始佛教时期;第二,在这之后约400年之间为部派分裂时期;第三,此后约400年为大乘中观学派兴盛时期;第四,此后又约400年为大乘瑜伽学派兴盛时期,这一时期的后期,密宗颇为流行;第五,最后约300年为密宗盛行时期。答 :在这一时期中,佛弟子们在教团生活上一般维持着佛在世时一向的设施和惯例,在学修上奉行着四谛、八正道的根本教义,没有什么重大的诤论。这一时期,用佛教的话说,是 和合一味 的时期。但是所谓和合一味,仅能说是大体上的一致,不是没有见解上和主张上的歧异。即以这一时期开始时的第一结集为例,在结集中就曾有关于 小小戒 (微细的戒律) 是什么和要不要废除的不同意见。另一方面,由于时间和地点的条件,多数僧众没有能够参加结集,分散在各地的大弟子们也有未能参加的,他们不会没有认为需要补充或修正的意见。如富楼那(十大弟子之一)除在事后承认结集的佛法外,又声明: 我从佛得闻之法,亦当受持 。他和摩诃迦叶讨论戒律时,对 内宿 (僧人住处留藏食物)等八条戒条,他认为那是佛制定之后又开了的,迦叶则认为是开了之后又重制定的,终于各行其是。典籍中又有跋波(最初五比丘之一)在窟外另行结集的记载。这些事实说明当时的统一之中存在着差异。佛在世时,于不同的时机,对不同的人,说不同的教法。弟子们或因佛说法的时机不同而有听受的不同,或因各人的根性、专长和学修方法的不同而有了解和悟入的不同,这也是可以想见其然的。在第一结集之后长老们分别率领僧众在各方弘化,师弟相承,渐渐各自形成传承的系统。他们传授的教法和戒律互有异同。各个传承系统很自然地按照地域划分其势力范围,日久之后,不能不受到各地环境的影响而具有各自的特色。在学说思想方面,有的态度偏于自由进取,对佛所说的教法,但取大意,对戒律的受持,也有所通融;有的偏于固执保守,拘泥教条,不敢出入;有的介乎二者之间。这种情形,发展下去,势必引起后来部派的分裂。答:佛教教团最初分裂为上座部和大众部两大派, 这是佛陀逝世后约一百或一百余年的事。当时直接引起分裂的原因是由于僧众们在戒律问题上的争执。据说有一位西方波利族比丘名叫耶舍的,游化到东方的毗舍离城,看见跋祗族比丘们劝令在家信徒布族金钱作僧众购买所需之用。耶舍认为比丘乞受金银不合戒律,于是提出异议,遭受到跋祗僧众的摈斥。耶舍便往西方各地邀请上座比丘们到毗舍离集会,结果判决跋祗比丘们为非法(根据上座记载,除乞受金银外,尚有其他九事非法)。这便是第二结集 ,因为集合的有七百人,所以又称 七百结集 。跋祗比丘们大多数不承认这个判决,他们另外召集了一万比丘举行结集。这便造成了教团的分裂。答:两个集会都进行了经律的结集。七百比丘的结集,费时八个月之久。 万人结集的时间虽未见记载,想也不会很短。可见两派要求解决的不只是关于乞受金银这一问题,而是要求通过经律的再一次编定来贯彻自己一派的主张。拿两派的戒律两相比较,大众部的僧祗律较简略而多通融,上座部的十诵律则繁密而严格;僧祗律对微细戒条多有舍弃,对于开戒(包括乞受金银在内)多有方便,十诵律则与此相反。显然,第二结集是第一结集之后百年间教团内部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七百结集的参与者多数是上座长老,所以这一派被称为上座部(Theravāda)。今天南方国家的佛教徒自称为上座部,因为他们出自上座部的传承。跋祗族比丘举行万人大会,这一派人数众多,所以称为大众部(Mahāsaghika)。答:最初主要是戒律问题上的诤论,但是两派为学的精神不同是其主导原因。上座部严格持守戒律,致力于修习禅定,注重自己内心的修持。大众部则广学多闻,致力于弘传教法,注重接引群众。这两种不同的精神,不仅引起了戒律问题的诤论,而且促使后来佛教在教理上、学说上在各个时期不同的发展。答:最初分立的上座、大众二部称为根本二部。后来由于佛教流传地区日广,各地的传承既有不同,而各地风土人情的不同又必然要求说法和制度的改变,因之学派渐渐繁多起来。从第二结集到佛陀逝世后约四百年之间,上座、大众的根本二部又先后分裂为18部或20部。关于诸部派分裂的次第、年代乃至名称有不同的传说。由上座部直接分出的最大的一部是说一切有部(Sabbatthavāda),此外较重要的是跋祗子部 (Vajjiputtaka或称犊子部)和化地部(Mahimsāsaka)。据大众部传说,上座部最初分出分别说部(VibhajjaVādin),它采取大众部的一些学说,成为独立的部派,与上座、大众成鼎足之势。但根据上座部的说法,分别说部乃是上座部的异名。大众部早期分出的三部是一说部(Ekavyohārika)、说出世部(Lokuttaravāda)和鸡胤部(Gokulika或称牛王部)。大众部后期分出的制多山部(Cetiyavāda)是最大的一个部派。答 :可以举几个问题来谈。第一,对于事物(法)的认识问题。在未谈之前,先要介绍两个术语:⑴有为法,一切依借因缘而有造作生灭的事物都叫做有为法;⑵无为法,不依借因缘,本来不生灭的事物是无为法
。如涅盘虚空(万物都在虚空中生灭,而虚空的无碍性则不依借因缘而本自存在)等,都是属于无为法。说一切有部和大众部都认为无为法是实在的。至于对有为法的看法,大众部认为一切有为法依借因缘而生灭,过去的已经灭了,没有实体,未来的没有生起,也没有实体,仅仅现在一刹那中有体和用(作用)。说一切有部认为一切有为法,如果本来没有,即使具备了条件,也不能生起,如龟不能生毛,兔不能生角,所以任何一法,它的体都是永恒存在的,只是作用没有生起的名为未来,作用已经生起的名为过去,作用正在生起的名为现在。因此这个有的主张是三世(过去、未来、现在)实有与法体恒有。法体虽有,但是它的作用的生起要依借于诸法的集合以及前后的关系(因缘),决没有单独能起作用的。既然各各法的自体没有作用,所以没有常一主宰的我。这一种说法是我空法有论,而大众部的说法接近于我法两空论。第二,对于佛陀的认识问题。大众部认为生灭于人间的释迦牟尼佛是佛身而不是实身,佛的实身是积累极长时期的修行而成的;佛陀的色身、寿命降威力都是无边际的;佛陀永远化度众生无有疲厌,佛所说的一切语言都是随机说法,佛以一音说一切法。说一切有部不承认释迦牟尼是化身佛之说,认为佛所说的语言并不全部都是经教,佛并不是以一音说一切法。第三,对于声闻和菩萨的认识问题。大众部强调菩萨广度众生的慈悲愿力,轻声闻而贵菩萨。说一切有部虽承认声闻、缘觉、菩萨能修行的根性和所修行的道路有差别,但认为佛与二乘(声闻与缘觉)所得的解脱是没有差异的。此外 ,在其他一些问题的认识上和修行实践的方法上都有不同之处,这里不列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