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为阿难详细指出这真见,是证菩提的因地心。这心亦即如来密因,是从来不变的。不变自然不属和合而生,所以不应自生疑惑。
则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和。为与暗和。为与通和。为与塞和。
则你现在的妙净见精,是与光明和合,还是与黑暗和合,是与能和合,还是与塞和合?
若明和者。且汝观明。当明现前。何处杂见。见相可辨。杂何形像。
假若和明相和合,现在你看见光明,显现在你面前,那么何处杂和你的见相呢?见精是能够分别的,究竟是杂何形象呢?
见精是属内心,光明是属外境。如果杂和在一起,亦应该可以辨出。好像朱红色的颜料和白色的面粉,掺杂在一起,朱色便失了深红,面粉失了纯白,都为非红非白。现在见相和明相,掺杂在一起,究竟作何色相呢?
若非见者。云何见明。若即见者。云何见见。
假若不是见精,怎能看见光明呢?如果说看见光明,就是见精,又怎么可以把见精来看见见精呢?
凡说和的必定有二物,先相离而后相合,方成“和”的意义。现在如果见相和明相和合后,究竟是见抑不是见?如果和合后,明相不是见,那就无所见,怎能见到明?如果和合后,明相即是见相,既是见相,又怎能看见自己的见相呢?亦即怎能看见自己能见的自性呢?
必见圆满。何处和明。若明圆满。不合见和。
假若以为能见的自性是圆满无缺,那又何必与光明和合?如果说光明是本来圆满的,也就不需要和能见的自性和合在一起啊!
见必异明。杂则失彼性明名字。杂失明性。和明非义。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如果说能见的自性和光明是不同的,那么掺杂在一起,当然失去它本来的样子,亦失去见性和光明本来的名字。好像水和土掺杂在一起,就失去水和土的名字,转叫做呢了。其实见性是属有情识,光明是属无情识,两相混合,当然失去本有的名义。所以你认为和光明相和合的义理,是不对的。至于通和暗,以及群塞这次是一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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