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魏太平真君年间,太武帝拓跋焘对国内的佛教给予了一次致命的打击,坑杀沙门,焚烧经卷,毁灭佛像,拆毁伽蓝,一时间,僧人或死于非命,或逃逸四散,至于土木宫塔,则亦莫不毕毁。这一空前的历史事件,佛教徒称为“法难”,史学家称作“灭佛”、“废佛”或“毁佛”,不一而足。这次毁灭性的取缔,不但对佛教是一种重创,而且对北魏王朝也产生了相当重大的影响,因而,对这一事件的研究,无论是对于佛教史还是对于北魏史都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也正因如此,历代史学家探讨和研究这一问题的文章也不在少数。但由于研究者所处的时代的局限,以至其世界观、价值观的影响,得出的结论不尽相同,有的还有很大的分歧。另外,由于文献的不足,以及现有史料的不够,研究结果在今天看来不能说是尽如人意。笔者的研究是建立在前人的成果之上而观点又有别于前贤的,故而于题目中特标一“新”字,以示不同。文中凡与前辈学人观点不同的,自以为一得之见,均不敢藏拙,皆一一说明;同时,凡采用前人的观点、引用前人的文字之处,亦不敢掠美,均一一标出。
前贤和同人们关于太武灭佛的原因有:宗教说,如侯外庐等人认为“发动太武毁佛则是土著宗教对于外来宗教的联合进攻”,王仲荦先生也认为灭佛是由于“搀入了佛道之争的因素”才发生的;经济说,如金家瑞先生在《北朝的寺院地主》中认为:太武灭佛的原因,是代表封建农奴生产方式的寺院经济,与北魏初期占统治地位的奴隶生产方式的游牧经济争夺劳动人口的斗争;民族说,如汤用彤先生说:“毁谤胡神具有张中华王道正统之义,其事又非一简单之佛道斗争也。”;军事说,如向燕南先生谓“第二次灭佛的原因应是盖吴等各族人民的反魏起义”,“灭佛实质是镇压民族起义的副产品”。此外,还有文化说、阶级说等等观点。笔者认为,太武灭佛的根本原因并不是上述诸端,而是主要出于政治的原因。
一、太武帝对待佛教态度
太武帝对待佛教态度之转变及“灭佛”之过程与灭佛事件有关的人物主要有三位:太武帝、崔浩、寇谦之。其中起决定作用的决策者、主持者是北魏的皇帝太武帝拓跋焘。说到太武帝,只要对他的生平略作研究便不难看出,他对佛教的态度有一个明显的变化过程。起初他也是崇信佛法,礼敬沙门的,据《魏书·释老志》记载:“世祖初即位,亦遵太祖、太宗之业,每引高德沙门,与共谈论。”而且还大力支持,积极参与佛事活动,“于四月八日,舆诸佛像,行于广衢,帝亲御门楼,临观散花,以致礼敬。”太武帝崇信佛教的另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礼敬三宝之一的僧人,史书记载,早年太武帝对高僧、名僧也表现出极大的兴趣。比如,对凉州高僧昙无谶就是这样。还早在沮渠蒙逊统治着凉州的时候,当时有一位来自宾的沙门昙无谶,通习各种佛教经论;又在姑臧,与沙门智嵩等人共同翻译了《涅?经》等十余部佛经。另外,据说此人还通晓术数、禁咒,曾经多次预言周围其他国家的安危,而且大多数的时候都预测得十分灵验,可见是有先见之明的。沮渠蒙逊自然奉若神明,尊之为圣人,常常向他咨询国家大事。后来这消息传到了京都平城,太武帝听说后,也饶有兴趣。”神中,帝命蒙逊送谶诣京师”,但是沮渠蒙逊却是“惜而不遣。既而,惧魏威责,遂使人杀谶。”为此,太武帝还大为恼火,对凉州怀恨在心,用著名史学家司马光的话说就是,“魏主由是怒凉。”还有,太武帝在平定赫连昌时,也得到一位高僧——沙门惠始,并把他带回京城。据记载,当时的情形是“世祖甚重之,每加礼敬。”这位惠始法师于太延中圆寂。史书称当时这位高僧出殡时,送葬者竟多达六千余人。其场面之宏大,仪式之隆重,不难推知。而且,“中书监高允为其传,颂其德迹”。这些可说是太武帝崇信佛法的事迹,这一阶段也可称为太武帝对佛教崇信和礼敬时期。
虽然如此,太武帝拓跋焘并不能说是一位合格的虔诚佛教徒,用史学家魏收的话说,“虽归宗佛法,敬重沙门,而未存览经教,深求缘报之意。”就是说,太武帝的信主要是受家庭的感染和外界的影响,有时甚至仅是一时的好奇,而不是对佛教的学说真正了解,对佛教的经典似乎也没有研读的兴趣。因此,这种“信仰”的牢固程度可想而知了。魏收把原因归结为“世祖即位,富于春秋。既而锐志武功,每以平定祸乱为先。”就是说他年轻气盛,而又醉心于帝业和武功。原因之二是“及得寇谦之道,帝以清净无为,有仙化之证,遂信行其术。”太延六年(440),太武帝改年号为“太平真君”;之后,紧接着到了太平真君三年,又亲临道坛,领受法。此时,太武帝既是北魏国君,又是太平真君。他与道教的关系自然非同一般。有了寇谦之的新天师道,自然太武帝对佛教不再像先前那样热衷了。这时的情形,正象某些学者所指出的那样:“与南朝始终信佛不同,北朝在佛道儒三者之间,曾经有过一个犹豫选择的时期。”反过来看,这也一定是佛道争宠——争取地位的时期,只是由于史料的缺乏,目前还不太清楚具体的情况。这可以说是太武帝对佛教疏远和冷淡的时期。
再以后,太武帝对佛教的态度日益严厉冷酷起来,直到最终实施灭佛的政策,这便是打击和取缔佛教时期。其实,再进一步来看,太武帝对佛教的反感并付诸实践可追溯到太延年间,可称由来已久。
太延年间与佛教有关的一件大事是“罢沙门年五十以下者”,就是勒令青壮年沙门还俗。关于这一事件,史书的记载似疑点甚多,值得于此略作讨论。首先是颁布这一诏令的时间,《魏书·世祖纪》和《资治通鉴》都说是在太延四年,征讨北凉之前。以《魏书》的记载为例:太延四年(438)春三月“癸末,罢沙门年五十已下。”《魏书·释老志》的记载却是在平凉州之后,那应当是太延五年的事情,“太延中,凉州平,徙其国人于京邑,沙门佛事皆俱东,象教弥增矣。寻以沙门众多,诏罢年五十已下者。”其次,关于“罢沙门五十以下者”的原因和动机的说法也不同。《资治通鉴》胡三省注说,“以其强壮,罢使为民,以充军役。”而《释老志》则说是为因徙凉州国人入京城而沙门众多。所以出现这种差异,不外两种解释:其一是两处记载,有一处有误;其二是,两处记载均不误,因为也许本为互不关碍的两件事。也就是说,责令五十岁以下沙门还俗的决定共有两次。总之,太武帝曾下诏令五十岁以下僧人还俗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具体情况,有待于做进一步考证。不过,似乎是两次的可能性较大。如果确系两次罢沙门还俗的话,那么,必须看到,后一次的动机、目的与前一次显然大不相同,如果说前一次只是出于军事的目的,为了扩充兵源而制定临时性的权宜之计,则后一次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具有明确政治、经济意图在内的政策性决策,因为这一方面是为了国家的安定,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节省开支、增强国家实力。——按当时国家规定,沙门可享受免役免租等特权。
此外,诸史籍关于太延五年从凉州移民入京人数的记载和动机的解释也存在着差异。《魏书》之《世祖纪》中说是“三万户”,“冬十月辛酉,徙凉州民三万余家于京师。”而《释老志》则称,“太延中,凉州平,徙其国人于京邑”。《资治通鉴》又说:“徙沮渠牧犍宗族及吏民三万户于平城。”而来自《十六国春秋钞》的另外的说法是“十万户”,见《通鉴考异》。《续高僧传·僧朗传》也说,魏军东归,掳掠沙门与之俱还。对于这次大规模的“移民”,多数史学家和佛教徒都认为是太武帝的一种政治手段,是为了对这些有过“前科”的不法之徒便于监督管理,只有个别学者如汤用彤先生有不同看法,他推理说:“按魏太武帝曾遣使求昙无谶。可见其徙沙门至平城,固不必全因僧人曾充军役也。”但是,前面已说过,太武帝“遣使求昙无谶”是神四年的事情,距此已达8年之久,无论说是事过境迁,还是情随境迁,此一时,彼一时,再结合太武帝此前后对佛教徒的态度及对道教的态度来看,汤先生的那种本身也不十分肯定的说法确实难以成立。《续高僧传》说:“魏氏之王天下也,每疑沙门为贼。”可见,佛教徒自己是心理有数的。
随着寇谦之和道教地位的提高,太武帝对道教的亲近和信奉以至加入,同时也伴随着佛教徒不法行为屡屡出现,太武帝对佛教的态度日益严厉起来。后来,直至予以限制和约束。《魏书·世祖纪》记载:“太平真君五年春正月戊申,太武帝下诏,其文曰:“愚民无识,信惑妖邪,私养师巫,挟藏谶记、阴阳、图纬、方伎之书;又沙门之徒,假西戎虚诞,生致妖孽。非所以壹齐政化,布淳德于天下也。自王公已下至于庶人,有私养沙门、师巫及金银工巧之人在其家者,皆遣诣官曹,不得容匿。限今年二月十五日,过期不出,沙门身死,主人门诛。明相宣告,咸使闻知。”有的研究者认为这便是一次灭佛行动,见栾贵川《北魏太武灭佛研究二题》及向燕南《北魏太武帝灭佛原因考辨》。另外,撰写《中国思想通史》的某些作者也认为太武帝在位期间共有两次“毁佛”。实际上,更客观更准确的说法似乎应当是如有的研究者所说,“这是对佛教在寺院以外活动的严格限制。”因为诏书特别声明是禁止“私养”,不允许“在家”,而并未涉及关于寺院中僧人处理。当然,说成广义的“灭佛”亦无不可。
另外,《魏书·释老志》在太平七年诛灭长安寺僧人事件后,记载了一道与此诏大同小异的诏书。其文曰:“彼沙门者,假西戎虚诞,妄生妖孽,非所以一齐政化,布淳德于天下。自王公已下,有私养沙门者,皆送官曹,不得隐匿。限今年二月十五日,过期不出,沙门身死,容止者诛一门。”其实,这很可能是史官的失误或者后来整理者的错简,因为这两份诏书实者是一份。据汤用彤先生考证,“《魏书·释老志》载此诏于真君七年误”“《释老志》载禁养沙门诏于真君七年坑沙门诏后其误显然。”当然,也很难排除新下诏书吸收先前诏书词句和意思的可能。至于有的学者还指出太平真君七年正月没有戊申日这一点,其实,《释老志》中也并没有说这一诏书是“正月戊申日”下达的,明确记载日期的是《世祖记》。
同年九月,又发生了杀凉州高僧释玄高的事件。据《高僧传·释玄高传》载,玄高俗姓魏氏,本名灵育,冯翊万年人。后为凉州高僧,439年北凉灭后,玄高又前往平城传教,为太子拓跋晃之师。据说太子曾因崔、寇二人之谮而受到太武帝的疑忌,玄高作金光明斋七日恳忏,使太武帝夜梦其祖、父执剑威烈,前来斥责。梦觉后,帝不复猜疑太子,而令太子副理国政。崔浩、寇谦之又进言曰:“前梦玄高所为,宜诛之以除害”。太武帝闻言后“勃然大怒,即敕收高”,“时有凉州沙门释慧崇,是伪魏尚书韩万德之门师,德既次于高,亦被疑阻,至伪太平五年九月高与崇公俱被幽絷。”遂于是年九月十五日将二人杀掉。
太平真君六年(445),诏京城内不得瘗沙门。
太平真君六年九月,关中地区爆发了卢水胡人盖吴领导的大起义。次年二月,太武帝亲率大军至长安讨伐盖吴。长安某寺僧人在寺中迎接皇帝及其侍从,有从官入其便室,发现内有弓矢矛盾等兵器,出来向太武帝奏闻。太武帝一听,勃然大怒,马上联想到了作乱的盖吴,定下结论道:“此非沙门所用,当与盖吴通谋,规害人耳!”当即命有司案诛灭一寺,并清点核查其所献财产,结果又发现了大量的酿酒器具,至于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的财物数量更是惊人,竟是“盖以万计”。此外,寺内还有为便于“与贵室女私行淫乱”,而设置的秘密窟室。这一系列的不法行为大大地激怒了太武帝,当时崔浩因随军参赞,正在身边,趁势劝说太武帝,建议他当机立断,铲除佛门祸根。于是,太武帝表态,“诏诛长安沙门,焚破佛像”,可见,事态扩大,涉及整个长安。敕留台下,四方令一依长安行事。
当时留守京城的执政者是身为监国的太子晃,此人素敬佛道,接到太武帝的诏书后并没有马上宣布执行,而是频频上表,陈述刑杀沙门的弊端,辩护道“沙门之滥,又非图像之罪。”以为“今罢其道,杜诸寺门,世不修奉,土木丹青,自然毁灭。”然而,太武帝决心已定,结果是“如是再三,不许。”于是,终于向全国下达诏书,其文曰:“昔后汉荒君,信惑邪伪,妄假睡梦,事胡妖鬼,以乱天常,自古九州之中无此也。夸诞大言,不本人情。叔季之世,暗君乱主,莫不眩焉。由是政教不行,礼义大坏,鬼道炽盛,视王者之法,蔑如也。自此以来,代经乱祸,天罚亟行,生民死尽,五服之内,鞠为丘墟,千里萧条,不见人迹,皆由于此,朕承天绪,属当穷运之弊,欲除伪定真,复羲农之治。其一切荡除胡神,灭其踪迹,庶无谢于风氏矣。自今以后,敢有事胡神及造形像泥人、铜人者,门诛。虽言胡神,问今胡人,共云无有。皆是前世汉人无赖子弟刘元真、吕伯强之徒,接迄胡之诞言,用老庄之虚假,附而益之,皆非真实。至使王法废而不行,盖大奸之魁也。有非常之人,然后能行非常之事,非朕孰能去此历代之伪物!有司宣告征镇诸军、刺史,诸有佛图形像及胡经,尽击破焚烧,沙门无少长悉坑之。”此时的准确时间是太平真君七年三月。事实上,太武帝不但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所以《世祖纪》中明确记载:太平真君七年“三月,诏诸州坑沙门,毁诸佛像。”这就是著名的“太武灭佛”的全部过程。
二、灭佛之直接契机及深层原因
不难看出,长安某寺僧人激怒太武帝只是灭佛的一根导火素,太武帝灭佛的真正原因有待于研究者的揭橥。笔者以为,太武帝灭佛的原因主要有三条。
一,佛教徒参与或说是介入了北魏统治者的政治斗争,对北魏政权或者准确地说是对太武帝的皇权构成了威胁。太武帝灭佛既是对敌对势力的打击,也是对敌方的泄愤。这种对政权的威胁实际又来自几个方面,一是太子拓跋晃与太武帝的文斗,二是凉州僧人参与守城和盖吴等人与北魏的武斗、明斗,三是乐平王拓跋丕及刘洁等人的暗斗。
所以说太子拓跋晃与太武帝的斗争是文斗,不过是说这场斗争相对来说似乎不见刀光剑影、炮火硝烟罢了。而且,对于这场斗争,史官魏收似乎是有意进行了弱化和掩盖,因而一部《魏书》如果粗粗读过,丝毫不会注意到太武帝与太子晃之间曾经发生过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关于皇太子晃的死亡,《魏书》的记载也相当“平静”,在太武帝传中只说戊辰,“皇太子薨。”在所附的太子晃的传中也只说“正平元年六月戊辰,薨于东宫,时年二十四。”当然,如果细心寻绎,字里行间还能找到一点蛛丝马迹。在一些佛教经典的记载中,太武帝与太子晃父子间的斗争就明朗得多。如道宣《广弘明集》中有这样的记载,“至真君七年,遂一切荡除,坑僧破像,自以为得志也。为谗所黩,幽杀太子,恶疾殃身。”在玄高作法之后记载道:“帝乃出晃,以政归之。浩又重谮,帝信之,便幽死晃于禁中,”(《佛祖通载》曰:“时太子晃信佛颇笃,浩恐太子后来将不利于己,乃在帝前谮太子有异志而幽杀之。”这几处都说是“幽杀”。但是,由于佛教徒在这一事件中是受害者,所以他们对太武帝灭佛事件不免存有偏见,这类记载的可靠性并不高,比如,《辩惑篇》在“幽死晃于禁中”后尚有一句“缢高于郊南”。之后又说:“浩得志于朝廷也,列辟莫敢致言。便以太平真君七年三月下诏“云云,似乎太子晃死在玄高之前,起码也是”太平真君七年三月灭佛之前,实际上,灭佛的诏书都是经太子晃之手下达的,而且《魏书》明确记载太子晃死于“正平元年六月戊辰”。可见这类佛家弟子们存有偏见,其记载并不完全可信,但太子晃与太武帝之间存在着争斗却是确凿无疑的。倒是《宋书》、《南齐书》等南朝史书中关于这一事件的记载更为清晰明朗些。《南齐书·魏虏传》:“晃后谋杀佛狸见杀。”《宋书》卷95《索虏传》:“焘至汝南瓜步,晃私遣取诸营,卤获甚众。焘归闻知,大加搜检。晃惧,谋杀焘,焘乃诈死,使其近习召晃迎丧,于道执之,及国,罩以铁笼,寻杀之。”太子被杀,身为太子师傅且又曾为太子做法的玄高自然也是在劫难逃。需要指出的是,关于太子晃其人值得深究,他与太武帝、与崔浩的关系十分复杂。本文限于篇幅,不作更多的探讨。
其二,僧人参与某些政敌与太武帝争夺政权的武装斗争,或者具有参与这种斗争的嫌疑。所谓参与的例子是太延五年(439)魏军攻打凉州,凉州城内僧侣参加城防。城陷后,太武帝收捕登城僧三千余人,欲尽杀之。虽经寇谦之奏谏免死,但仍被“虏掠散配徒役”。所谓具有参与嫌疑的例子就是长安僧人事件。北魏太平真君六年(宋元嘉二十二年,445)九月,盖吴起义于杏城的天台。盖吴是卢水胡人,与北凉沮渠氏同为匈奴的一支而居于卢水者,因称卢水胡,后迁于杏城。当时民间传言,“灭魏者吴”,许多少数民族人民,因而争起响应,转瞬间“有众十余万”。不久,又称号天台王,设置百官,建立政权机构。这年十一月,迁居于河东的蜀人薛永宗亦于汾水旁起义,并和盖吴取得联系,接受其任命为秦州刺史,大败魏将周鹿观。拓跋焘闻讯,一面调兵遣将,一面御驾亲征。太平真君七年(446)正月,拓跋焘赶至东雍州(山西临汾),一举攻克薛永宗营垒。之后,进入关中,从渭南西向长安。于是,便发生了前面讲过的在长安佛寺中发现僧人藏有兵器、酿酒器等事件。不难理解,盖吴是北魏王朝和太武帝个人的最大的和最可恶的敌人。如果将僧人与盖吴牵扯在一起,则灭佛屠僧的行动势在必行。”太武帝拓跋焘这次毁佛的原因虽多,而镇压反抗者的政治原因,当为主要的因素和导火索。”正因如此,“魏氏之王天下也,每疑沙门为贼。”
其三,应当看到,诏书中所列举的事情并非捕风捉影、信口开河,而是事出有因,言出有据。细绎史书发现,在诏书下达的前一年(太平真君四年),正值太武帝率师北伐柔然之际,尚书令刘洁伙同右丞张嵩、南康公狄邻和“挟藏谶记”的术士董道秀谋反。
《魏书》中明确记载:
世祖之征也,洁私谓亲人曰:“若军出无功,车驾不返者,吾当立乐平王。”洁又使右丞张嵩求图谶,问:“刘氏应王,继国家后,我有名姓否?”嵩对曰:“有姓而无名。”穷治款引,搜嵩家,果得谶书。洁与南康公狄邻及嵩等,皆夷三族,死者百余人。
《资治通鉴》卷一百二十四《宋纪六》记载与此大同小异:
帝之北行也,洁私谓所亲曰:“若车驾不返,吾当立乐平王。”洁闻尚书右丞张嵩家有图谶,问曰:“刘氏应王,继国家后,我有姓名否?”嵩曰:“有姓无名。”帝闻之,命有司穷治,索嵩家得谶书。事连南康公狄邻。洁、嵩、邻皆夷三族,死者百余人。洁在势要,好作威福。诸将破敌所得财物、皆与洁分之。既死,籍其家财,巨万。帝每言之则切齿。
书中还记载着刘洁要拥立的“乐平王”本人的野心和谋反之举:
癸酉,乐平戾王丕以忧卒。初魏主筑白台,高二百余尺。丕梦登其上,四顾不见人,命术士董道秀筮之。道秀曰:“大吉。”丕默有喜色。及丕卒,道秀亦坐弃市。
《魏书》中也可找到有关的材料:
丕之薨及日者董道秀之死也,高允遂著《筮论》曰:“昔明元末起白台,其高二十余太,乐平王尝梦登其上,四望无所见。王以问日者董道秀,筮之曰:“大吉。”王默而有喜色。后事发,王遂忧死,而道秀弃市。”
原来,刘洁等三人所以要拥立乐平王,实在是由于乐平王本人就有篡位的野心。
此时,我们回过头再细心玩味太武帝下达的两份诏书,发现诏书中所列的项目一字不虚,皆有所指,皆可坐实。所谓“私养师巫”指的自然是太子晃和韩万德,所谓“挟藏谶记……图纬……方伎之书”指的就是刘洁、张嵩,所谓“阴阳”指的就是乐平戾王丕和董道秀。可见,太武帝的灭佛绝不是一时性起,心血来潮。而是其来有渐,是客观事件自身发展的结果。
二、太武帝灭佛的第二个原因在于身居高位、一言九鼎的崔浩的怂恿。司徒崔浩倍受太武帝亲宠,太武帝对他可说是言听计从,从太子晃谏太武帝阻止建造“静轮天宫”的事件可以看出崔浩的份量:世祖深然恭宗之言,且亦知其无成,所以明知其不可为而强为之,完全是由于“但以崔浩赞成,难违其意”。崔浩对佛教十分反感。不失时机地经常予以诋毁,对佛教徒的行为大加嘲笑和讥刺。有两件事足可看出他对佛教的敌视和厌恶。一件是与他的妻子有关,崔浩“妻郭氏敬好释典,时时读诵。浩怒,取而焚之,捐灰于厕中。”焚烧佛经本已足以泄愤,但崔浩仍觉不解气,竟至将其灰烬丢弃厕所之中,可见仇恨之深。另一件是与崔浩的一位本家兄弟荥阳太守崔模有关。史书记载,浩既不信佛道,模深所归向,每虽粪土之中,礼拜形像。浩大笑之,云:“持此头颅不净处跪是胡神也。”本应该是彬彬有礼,举止有度的崔浩对待妻子和本家兄弟的态度所以会这样,完全是因为出于对佛教的仇恨。笔者以为原因主要有二:第一,佛是戎神、胡神,历来以儒家自居、以继承儒家道统为己任的崔浩自然是大加排斥。第二,崔浩的政治理想和政治主张是“齐整人伦,分明姓族”“以复五等为本”,企图直追孔夫子、甚至是周公,恢复西晋司马氏政权推行的严格士族等级标准、实现儒家五等分封建制度的门阀政治。而佛教宣传平等思想,自然与崔浩的理想相抵触。这样,佛教不但在理论上与崔浩唱对台戏,而且由于崔浩与太子晃及其它大臣之间的矛盾,佛教在行动上也是崔浩实现政治理想的绊脚石。所以,崔浩要借助太武帝的力量铲除佛教势在必然。魏收在《释老志》中记载:太平真君七年“浩时从行,因进其说。”司马光也说:“浩因说帝,悉诛天下沙门,毁诸佛像。”就是最可靠的证据。甚至当代有的学者认为,太平七年的诏书也是出自崔浩之手。”这篇诏书,对危害儒家礼教王法的“胡神鬼道”猛烈抨击,并敕令以严酷的手段毁灭佛教,显然是出自崔浩之手。对诏书的内容仔细分析,并与崔浩的一贯思想相比较,可以断言这种说法基本是可以成立的。诏文言简意骇,既追根溯本,从源头上指出它的荒谬;又历数其弊端,从事实上进行举证,有批判,有驳斥,还有具体的行动措施、步骤。尤为值得注意的是,“有非常之人,然后能行非常之事,非朕孰能去此历代之伪物!”一句显然是“颂圣”之辞,无论如何绝难出于太武帝本人之口。
至于佛教徒,更是认定崔浩是主谋。《高僧传》卷十《昙始传》说:“后拓跋焘复克长安,擅威关洛时,有博陵崔浩,少习左道,猜嫉释教,既位居伪辅,焘所伏信,乃与天师寇谦之说焘以佛化无益,有伤民利,劝令废之。”这是说崔浩、寇谦之联合进谗,鼓动太武帝灭佛。唐道宣所撰《广弘明集》卷第六《辩惑篇·历代王臣滞惑解》中则说:“因盖吴作乱,关中有沙门畜弓矢,浩便进说,与吴通谋。”这是更进一步把沙门与盖吴通谋的判断也归结到崔浩头上。同书同篇的〈击像焚经坑僧诏〉一节,在列举了太武帝的一系列抵制佛教的行动后,总结说:“斯并崔浩之意致也。”史书中也明确记载,崔浩的态度是十分坚决、明朗和强硬的,以至许多人都认为有些过火,甚至被佛教徒和某些史学家划为他的同伙的寇谦之也有些看不下去。《释老志》说:
始谦之与浩同从军驾,苦与浩诤,浩不肯,谓浩曰:“卿今促年受戮,灭门户矣。”后四年,浩诛,备五刑,时年七十。
史官所以在寇谦之的咒语后紧接着就记载崔浩的可悲可叹可惊的下场,显然是认为这是寇谦之预言的应验,是灭佛的一种果报。佛教徒和史官共同的记载,充分说明崔浩在这一事件负有不可推御的责任。这也是历代佛教徒对崔浩痛骂不绝的根本原因所在。
当然,对崔浩的这种作用也不可高估,用辩证法的观点来分析,太武帝要灭佛的内因是导致这一事件的根据,而崔浩最多只是加快其速度、加大其力度的一个外因条件。事实上,尽管太武帝对崔浩十分宠信,但也远不是百依百从。在其它的军国大事等方面,对崔浩的意见置之不理的时候也很多。因而,笔者认为,崔浩在这一事件中的作用最多只能说是“推波助澜”。
太武帝“灭佛”的第三个原因,自然应该考虑道教的因素。关于道教,具体地说就是经过寇谦之改革后的新天师道在“灭佛”事件中的责任问题,历来有许多学者认为“太武灭佛”是佛道斗争的直接后果,以寇谦之为领袖的新天师道对“灭佛”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近代研究者就有不少人认为,寇谦之和他的道教在这次灭佛事件中是佛教的敌对势力,起码也是对立面。比如,汤用彤先生的《魏晋南北朝佛教史》中就专列《北朝佛道之争》一节,而且开篇就说:“元魏太武因寇谦之大行其道,以致佛法毁灭。”这等于说佛法毁灭,寇谦之及天师道难逃其咎。有的学者则认为,不仅是道教,其中儒家的势力也在其中起着不小的作用,比如,有的史学家认为:“北魏拓跋焘的毁佛运动,除当时现实的经济、政治原因外,还包括着儒道联合、共同反对佛教的斗争。”侯外庐等人也认为:“发动太武毁佛则是土著宗教对外来宗教的联合进攻。”这就是说,这次斗争既是宗教斗争,又是民族斗争,还是文化斗争。有的学者又退了一步,比如任继愈先生等认为:“在太武帝灭佛事件中,道教站在儒家士族一边,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认为在太武帝“灭佛”事件中,道教是儒家士族的支持者,而且客观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近年来也有的学者不同意这种观点,比如另一位史学工作者栾贵川发表完全不同的意见:
鄙以为在北魏前期基本上不存在什么佛道之争。相反,看到的反倒是它们的融合。关于外来文化必须迎合土著文化方能得以传播的论述很多,但土著文化又何尝不是主动吸收外来文化以图获得新的生机?北魏寇谦之的依据佛儒改良道教,这种情况在南朝则更为风行。龙城、凉州佛儒俱兴,我以为佛儒之间在这时存在着一种“共生关系”,至少可称作相得益彰吧。至于有些儒士诋毁佛教如崔浩等(此等事在崔浩前后都有发生),则离不开儒家名教和经济利益这两点,而与文化学无缘。”
笔者认为,断言佛道斗争是“灭佛”直接或者根本原因的说法是缺乏依据的,起码没有看到这一派学者出示有力的证据。但是,道教与佛教也绝不会是水火无干,应当说道教对佛教的排斥和抵制是不言而喻的,因为他们都要争得官方——皇家的支持,因而是天然的对手,无论如何绝不会井水不犯河水。不同的是,佛教的靠山是太子晃、韩万德,而道教的后台则是太武帝、崔浩。至于有人认为灭佛事件中,寇谦之也是幕后指使、策划者、参与者,甚至是和崔浩一样罪不容赦的罪魁祸首,似乎更值得商榷。
认为寇谦之积极参与灭佛的首先是一部分佛教徒。他们认为寇谦之罪责难逃。比如《高僧传》卷十一《玄高传》明确认定玄高的死与寇谦之的陷害有关。”时崔皓、寇天师并先得宠于焘,恐晃篡承之日,夺其威柄,乃谮云:太子前事,实有谋心。但结高公道术,故令先帝降梦,如比物论,事迹稍形,若不诛除,必为巨害。焘遂纳之,勃然大怒。即敕收高。”“天师寇谦之说焘以佛化无益,有伤民利,劝令废之。”认为寇谦之在其中起了劝说的作用。其次也有史学家,《南齐书·魏虏传》云:“宋元嘉中,伪太子晃与大臣崔氏、寇氏不睦,崔、寇谮之。”
但是,事实上道教首领寇谦之并不赞成以毁灭性的手段消灭佛教。考察他的一生,我们只发现他曾屡次劝阻太武帝屠杀僧人的记载,而并无相反的举动,比如上面提到的攻克凉州后太武帝要杀戮三千“登城僧”时,寇谦之以天降异象为由启奏道,“上天降异,正为道人,实非本心,愿不须杀。帝弟赤坚王亦同谏请,乃下敕止之。犹虏掠散配役徒。唯朗等数僧别付帐下。”甚至当崔浩鼓动灭佛时,随驾出征的寇谦之也曾“苦与浩诤”,以至以死相咒,“卿今促年受戮,灭门户矣!。另外,更有人说寇谦之是礼敬佛教的,比如《集古今佛道论衡》载道士郭行真文,谓“陶(贞白)、寇(谦之)两杰,摄敬释宗,详于梁魏之书,备例蜀川之纪。”云云。。至此,我们应当说那种认为“太武灭佛”是寇谦之一手策划和促成的说法其实是一种毫无根据的主观臆断,起码是一个历史误会,我们没有见到任何证据。相反,倒是每次在佛教徒遇到灭顶之灾时,寇谦之出面调和、说情,前面所举太延四年的事情便是一例。至于他为什么要这样做,笔者以为原因不止一端。其一,寇氏或许发自内心相信“老子化胡”之说,认定佛出于道,佛为道之一支,二者不应同室操戈;其二,寇谦之向佛教学习和借鉴鉴了许多东西,可以说,他是一位佛教的私淑弟子。关于这一点,陈寅恪先生曾做过翔实的考证,详见《崔浩与寇谦之》一文。其三,免死狐悲,物伤其类,佛道同为宗教门派,互相残害,于心不忍;其四,寇氏信奉并赞成“费厄泼赖”精神的,他愿意与佛教“和平共处”,他与佛教只是竞争,而非斗争。
与笔者观点相近值得注意的倒是一位日本学者的意见,德忠先生认为,“我想,通过以上说明,大致可以弄清太武帝的废佛事件并非历来佛教史家所说的道佛两教之争的结果。但是,倘若寇谦之没有出现在太武帝身边,或许不会发生类似事件,因此,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是由于道教的关系而引起的,但必须明确一点,就是道教的目的并非要打倒佛教。”对于这位日本学者的观点,大有先得我心之感。笔者以为,灭佛事件中寇谦之自然是脱不了干系的,更根本地说与寇谦之的出山有关,否则,这一事件为什么迟不发生,早不发生,而恰恰是发生在“太平真君”年间?而这事件的决策者又恰恰是“太平真君”呢?但这也不过是以理推测,应当说并不能代替证据。
还有一个事实值得注意,那就是太武帝对僧侣的仇视并不以太平真君七年三月为限,“及元嘉南寇,获道人,以铁笼盛之。”这是对所有认为太武帝对自己“灭佛”行为后悔观点的有力反驳。应当看到,太平真君年间僧人的势力和行为从各个方面威胁到了皇权的巩固,威胁到了太武帝的利益。这一点,以前也有史学家指出,比如任继愈主编的《中国道教史》就说:“僧侣地主交通官府豪门,妨碍国家政令统一,影响兵饷赋役的扩充,甚至有参与叛乱嫌疑,这些都是促成太武帝决心镇压佛教势力的原因。”就是说,太武帝灭佛在当时的条件下是一种历史的必然,而绝非一时的冲动,有没有长安寺院事件的发生,有没有崔浩的“进言”都会爆发的,不同的只是时间早晚,规模的大小而已。
三、灭佛之后果及影响
关于“灭佛”的结果,各种资料的描述和记载不尽相同,《高僧传》卷八《玄畅传》这样描写:“虐虏剪灭佛法,害诸沙门,唯畅得走。以元嘉二十二年闰五月十七日,发自平城,路由代郡上谷,东跨太行,路经幽冀,南转,将至孟津,唯手把一束杨枝,一扼葱叶,虏骑追逐将欲及之,乃以杨枝击沙,沙起,天暗人马不能得前。有顷,沙息,骑已复至。于是投身河中,唯以葱叶内鼻孔中通气度水,以八月一日达于杨州。”《高僧传》卷十《昙始传》记得更为具体且夸张:“一境之内,无复沙门。”史书也有类似的记载,《南齐书·魏虏传》云:“初,佛狸讨羯胡于长安,杀道人且尽。”似乎大有赶尽杀绝、斩草除根之势。但《昙始传》中又说“始为说法,明辩因果,焘大生愧惧,遂感疠疾。崔寇二人次发恶病,焘以过由于彼,于是诛剪二家,门族都尽。”汤用彤先生早已驳斥于前,仅就太武帝感疠疾和诛剪二家之说,实近于信口开河。因而,笔者以为,佛教徒的记载和描述不够忠实可信,明显有夸大其辞之嫌。
因此,应当说似乎仍是史学家著作较为可信。史书又当首推《释老志》最为详尽。
事实是当时太武帝远在长安,在国都平城主持国政的是素来礼敬佛教的太子拓跋晃,他接到太武帝的诏书后,第一个反应是频频上表,企图说服太武帝改变主意,宽大处理,结果是太武帝决心已定,不予理睬。但是,尽管“言虽不用”,身为监国的太子晃还是利用手中的权力,来了一个“缓宣诏书,远近皆豫闻知,得各为计。”这不但可说是网开一面,也可说是有意为丛驱鸟、打草惊蛇了。于是,“四方沙门,多亡匿获免,在京邑者,亦蒙全济。”这就说得再明白不过了。而且,此后隐姓埋名的沙门不但生命得以保全,生活上也多有保障:“佛法之灭,沙门多以余能自效”。不但人员得到保护,可以收藏的经书佛像也得到了妥善收藏,真正受到毁灭的是那些无法藏匿的大型建筑,“土木宫塔,声教所及,莫不皆毁矣。”但中国历来是文史不分家的,《魏书》此处的话亦不免文学色彩过浓,我们并不能理解为凡与佛教有关的建筑一概“荡然无存”,有事实为证,仍不出《释老志》,“惠始冢上,立石精舍,图其形像。经毁灭时,犹自全立。”。再深入一步来看,这些破坏性行为其实只是“灭佛”的直接后果,其长期的影响却出人意表,那就是佛教的兴盛,至文成帝复法,佛教得到长足的发展,不仅人数空前庞大,而且开凿大型石窟,建立宏敞的寺院,前者有云冈石窟和龙门石窟为证,后者可从《洛阳伽蓝记》中得到证实。这似乎也可说明,太武帝的灭佛虽残酷、坚决,但不彻底,更没有深入人心,不过是一种表面的铲除而非根除。正如某些思想史研究者所说,“总计北朝两次毁佛,都是佛教发展的暂时挫折,并未动摇佛教的国教地位。”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北魏太平真君年间的太武帝灭佛事件,绝不是一件偶然事件,而是统治阶级与包括佛教徒在内的广大人民的斗争,也是统治阶级内部政治斗争的一个结果,一个侧面,它也反映了某些汉族儒士对外来宗教的反感,也不乏中国宗教对外来宗教的排斥。它是当时一系列复杂矛盾的结果,这其中包括政治矛盾——皇帝与太子的斗争,民族矛盾——胡人与汉人的斗争,宗教矛盾——道教与佛教的斗争。因而,对这一事件的研究,有利于我们深刻理解政治与宗教的关系,有利于准确把握汉文化对待外来文化的态度,有利于我们认识宗教团体之间的关系。(信息来源:摘自《佛学研究》)
编辑: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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