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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应篇新证 第六章 诸恶 10

发布时间:2024-10-15 01:18:29作者:楞严经在线网
太上感应篇新证 第六章 诸恶 10

正文:虚诬(69)诈(70)伪(71),攻(72)讦(73)宗亲

译文:有的人用虚伪、诬陷、诈骗、欺伪等种种手段,指责攻击他人的隐私和过失。甚至对自己的宗族亲戚也要加以攻击和诬蔑。

分析:

阴险是人人痛恨的行为,然而现实中却有不少人存在虚伪、欺诈之心而不自省。如仕途中人说:“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不阴、不坏、不绊倒别人,则当不了官。心太善了如何能爬上去?”经商者认为:“不说假话,不欺骗,如何能做大买卖、挣大钱?”为此,有卷众人款逃跑者。现在的大人教育子女,要教他们敢于打人,能骗人。说“怕孩子太善良了,将来吃亏。”这是本末倒置的见地,也是极其错误的行为。现在国家政府提倡诚信,可见诚信在群众中丧失的程度。殊不知阴险狡诈,不但是恶劣的行为,也是堕入三恶道之因,由此可见,有这种邪见的人实在是自己毁自己,自己杀自己的人身!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恶人存心,在于虚伪、诬陷、诈骗、欺伪

。而善人存心守定一个“诚”字。这是因为善人舍弃小我,而顾众生。他们在利益面前,自然推让利益,而甘于吃亏、吃苦。所以,他们做事或说话,诚实不欺,言行一致,真诚可信。另一方面,恶人的虚诬诈伪,并没有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利益,由于他的刻薄行为,使自己命中固有的,福德受到了损失。而善人不争荣夺利,却更加培植了福德,得到了更大的福报。

事例一

滕秀英在妇联工作,她经常会遇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具体问题,在她处理的时候,不允许当事人讲虚假情况,实事求是地核对具体情节。即使是有理的事情,也千方百计地劝解当事人不要打官司,尽力为其调解,把各种矛盾化解掉。她在妇联工作二十多年,化解了无数的矛盾。她现在已经五十六岁了,只有一个女儿,中学时学习不出色,复读一年才考上一个市的大学。毕业后滕的女儿到北京发展,竟然凭能力考进中央电视台,做一档节目的现场导演,工作非常出色,后来在北京成了家。她丈夫当了某公司经理,一年有几十万元的年薪,滕本人被提为妇联副主席。

再析

同姓的亲人叫做宗,异姓的亲人叫做亲。人们常会对自己的宗亲偏袒些。就常理来说,一个人往往会因亲生爱,因冤生憎。我们生活在社会上,人们对我来说有亲疏远近之分,我们连亲属都不能亲近热爱,更何况是路人了。恶人却连自己宗族亲戚也要加以攻击伤害,并且要揭露他们的隐私,看到亲人们痛苦,他才感到快意。

关心和爱护每一个人,视一切众生都如自己的亲人一般,当他们遇到灾祸和困难时,尽力帮助他们承担,以忠诚友爱的态度待人,是善人的行为。在他们那里根本就不分有互相争夺,锱铢必较的事情发生。

现在攻讦宗亲的事情在富起来的一批人的家庭中更为明显,为了金钱、财产,父子、兄妹上法庭,对簿公堂有之;何况是亲属。互相揭短漫骂,无非是为了一个利字,为了钱财断情绝义,非善人所为。

事例二

田红刚调到南方某市工作的时候,家庭生活很困难,没有房子住。她的妹妹在工厂工作,工厂效益好,分到一个房子。当初她父母在那个市有一个房子,退休到一个繁华的城市定居,把那套五十多平米的房子给了田红的妹妹。这时,田红的父亲出面跟她妹妹借房子,给田红住,讲好有房后归还。田红的丈夫第二年就分了房子,后来田红和丈夫的单位又多次集资建房,她先后有了四套房子。由于倒房子,她手中也有了钱,那套五十平米的房子对她来说本来不该占有了,但是她就是不还房,她父亲跟她要她也不给。后来她妹妹离婚后又下岗了,一个人带着孩子过得很艰难。田红不但不还房,还坐视不管,为此,妹妹与她绝交。刘美云认为是父母的财产,她应当占有。她的两个弟弟听说后,认为即是父母的房产,人人有份,不应当你一个人独吞。应该把房子作价,四个人平分,田红要房子就拿钱出来给他姐弟三人。田红即要房子,又不拿钱,她的行为令老父老母十分伤心。为了平息矛盾,费了许多口舌才没有打官司,然后两老人偷着拿出钱来给那三个儿女将此事平息。田红独占了房子,很开心。田红在自己家中很霸道,跟丈夫长期不和,她又怕丈夫得到这个房产,哄自己父亲写了一张赠送房产声明,言明此房只给田红,不给其丈夫,气得她的丈夫不跟田红一个房间睡觉达十年之久。钱并没有让田红快乐,她刚五十多岁就得了肿瘤,不能手术。暂时虽不致命,但每个月自费药费也不少,这对惜财如命的田红来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她即爱财,又得要命,她自己每花一分钱治病都十分心痛。为此,她生活在痛苦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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