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佛群疑(十)
个人自修和集体共修有什么不同?
常听说‘宁在大庙睡觉,不在小庙办道’,也就是说个人修行不同于集体修行,在明师指导下修行和无师自修,更是大不相同。
个人修行,应该是在已经懂得了修行的方法和修行的道理之后,而且也要知道如何来解决修行过程中,所发生的身心及知见上的疑难和困扰等问题,否则不但无法得益,相反地很可能受害。特别是修行禅定,精进勇猛的话,会有种种的禅病和魔障发生,那就是包括生理和心理的反常变化。所以,初学的人,不宜单独修行。
集体修行,纵然没有明师指导,尚有其他同修的彼此照顾,互相纠正,只要知见正确,不会发生太大问题。
再说,个人修行很容易成为冷热不均,忽而勇猛精进,忽而懈怠放逸,乃因为无人约束,也没有大众的生活规制。勇猛过火,会引来身心疲惫而产生禅病;懈怠放逸更会使人放弃修持,退失道心。如果经过几度的冷冷热热之后,便会对于修行退失信心。若在团体中修行,由于共同生活的制约,且有同修之间的制衡,会使人逐步前进,所以,比较安全。
从心力而言,个人的心力是极其有限的,初初修行的人,也无法造成修持道场的气氛,如果能结合多人共同修行,以同样的方式,相同的目标,共同的心态,同样的作息时间共修,就会形成修行道场的气氛,其中只要乃至一人正常修行,就会使得全体导入正轨
。如果,多半人处于正常状态,此种心力的共鸣、共感,就会使得每一个人得到全体修行者的全部力量,十个人参加,每一个人都可能得到十个人的力量;一百人参加,每一个人也可能得到一百个人的力量,所以,佛教赞成以集体的修行为初学者的常规。
纵然是修行已久的人,偶尔能够参与集体修行,也是有益的事,所以,当释迦牟尼佛在世的时候,常有弟子一千多人,追随佛陀过僧团的生活;在中国佛教史上,不论那一宗派,人才辈出之时,多是由于集体修行产生。例如:禅宗的四祖道信、五祖弘忍、六祖惠能,以及马祖道一、百丈怀海等诸大师,其门下无不龙象辈出,而他们都是集合了四、五百人,上千人等的大僧团。因此,将禅宗的寺院称为大海丛林,大海是龙蛇混杂,鱼?居中,但是不容腐尸。修行者的根器,虽有大小、利钝之不等,如果腐败了,反常了,就会被海水弃之于外。丛林之中,林木虽有大小、粗细,但是无不挺拔向上,否则就接受不到雨露、阳光,就会自然地被淘汰。
由此可见,单独地专精修行,不是初学者所宜。
大修行人一定要闭关吗?
闭关,又称掩关,这名词和风气,在印度并没有,在中国也一直到元朝之后,甚至到了明朝,才看到这种修行方式的记载。因此可说,大修行人不一定要闭关;相反的,闭关者也不一定是大修行人。
闭关可能是渊源于西藏佛教的长期洞窟修练,当喇嘛教随著蒙古王朝到了中国内地,闭关方式也日渐风行。
从修行的方法而说,有定时的、定期的功课以及一定时段的修法,比如七天、二十一天、四十九天、九十天、一百天等,克期取证,专心修持某一法门;如果环境许可、事实需要,也可为期一年、三年,乃至于六年、九年、数十年。但不一定是单独地个人修持,例如:释迦时代的结夏安居,中国大陆禅林的冬、夏两季禅期,是集合许多人共同修行的。天台宗祖师们所编的忏法、仪轨,都是结合六、七人,十数人共同结坛而修的。在佛世时的结夏安居,也是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或于树下,或于洞窟,或于自建的茅舍,或于居士家的空舍,各别修行的,但那些都不是现在所说的闭关。
在早期的中国,也有一些禅者,于悟发之后,而由善知识嘱其到水边林下,山间洞窟,单独过木食涧饮的修行生活数年。最有名的例子是终南山,据说那儿有七十二家茅蓬,原先都是个人修行,其中后来也有的渐渐成为一个个的寺院;但是住茅蓬的风气,仍然历久不衰。所谓住茅蓬,是自备炊具以及谷类、菜蔬的种子,入山披悺酢酡贮结茅为舍,以避风雨,长期远离人间。不过这样的修行法,虽类似闭关,而不是闭关。
近世的闭关修行有两种人:一种是为避世俗事务的纷扰;另一种是为精进的禅修或潜心于经藏。前者等于是隐退修养,后者才是真正的修行。如果仅为修养,只要有钱,或有外缘的护持,就可以办到。进关之后,若不知修行的方法,也不懂深入经藏的门径,那么虽然闭关三年、五载,还是不可能有所成就。如为禅修及阅藏,也得已经有了禅修功夫的基础,或已经摸到了进入经藏的门径才可,否则也不会有多大的成就。
所谓大修行者的定义,应该是全心投入,至少已经开了心眼,而依旧不露声色、忍辱负重、吃苦耐劳,忍人之所不能忍,舍人之所不能舍,虽心净如明镜而不表现于外,虽言行如疑呆而悲智存于内。一旦因缘成熟,即能登高一呼,万山相应,广度众生,有教无类而不著痕迹。如果因缘未熟,虽终其一生,默默无闻也不减其生命之光辉。如寒山、拾得、丰干,都是大修行的人,要不是后来的好事者,搜集了他们的诗偈,流传于世,不然谁都不知道历史上曾经有过这样的人物。比如,孟子所说:‘达则兼善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这就很类似佛教所说的大修行者的襟怀和风光。因此,大修行者可以掩关,也不一定非要经过闭关的形式和过程不可。如果因缘许可、事实需要,闭关的确也是摆下杂务、杜绝外缘,专事修行的最佳方式之一。
魔考是真的吗?
魔考的观念,不是出于佛教,而是出于一般被称为斋教的民间信仰。
佛教所说的魔,分为烦恼魔、五蕴魔、死魔和天魔。除了天魔之外,都是属于身心和环境的冲突与不平衡所产生的现象。要得天魔的扰乱,必须是大修行人;除了天魔之外,其他三种魔,都属于人为的。纵然是天魔的困扰,如果身心正常、精神稳定,也可以克服。所以,不会修行的人,或知见不正的人,易染魔扰;如有正确的知见和精进的修行,魔扰是不存在的。
所谓魔扰是由贪、嗔等自我中心的执著而产生的,我执越轻,离魔越远;即使人皆难免面对死魔的降临,但对修行者而言,若能以平常心来面对死亡,死亡就不是魔。
五蕴魔的意思,是指色、受、想、行、识。第一色蕴是指我们的肉体和肉体所处的环境,其余四蕴则属于心理活动,以及流转于生死之间的精神主体。如果不出三界、未了生死,即在五蕴魔的掌握之下,但他不是人格化的鬼神,而是由于业力的推动。如能去除贪、嗔、疑而出三界,便能脱离五蕴魔的范围。可见此魔不在心外,也不在身外。
所谓烦恼魔,是指我们的心理活动失去平衡与自主的控制。所谓心不由己,心随境转,事事牵挂,舍不得、放不下、求不得、丢不掉,都是出于自我中心的自私心理作崇;若能以慈悲心待人,以惭愧心待己,以理性的智慧替代感性的精绪,烦恼魔便无可奈何。
至于天魔,他在天上,和一神教的宇宙创造神并行,他有无限的大力,他的形象变化多端,可能以狰狞的面目出现,多半则以仁善的形态现身;不过他的目的,不论威胁利诱,都是要你脱离正道而行邪法。
佛法所说的天魔,是在修行者发起出离三界之心和大菩提心之时,魔宫震动,魔王发愁,因为即将有人出离三界,魔子魔孙减少,而佛法增长,因此,派遣魔子魔女、魔兵魔将,来扰乱修行之人。如果是大修行人,魔王也会亲自出动,务期留住此人于魔力所及的范围之内。例如释迦世尊在菩提树下成道之前,就有降魔的过程,所以,非大修行人,不容易受到天魔的困扰。一般的俗人终日在烦恼及五蕴之中打滚,也在生死之中流转,岂能遭致天魔的出击?
但是现在民间却流行著魔考的信仰与传说,信了一般斋教之后的人,如果事业顺利、家庭平安、身体健康,就说是无生老母、明明上帝所赐,是信奉斋教的行为所致,应该全心的感谢,全力的奉献。如果遇到不如意事,灾难、病障、横祸、鬼扰,就说是魔考,而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那是由于入了道门、成了道亲,有所谓已在天堂挂号、地狱除名,所以,引来魔鬼的妒嫉,而给予种种的打击。这不能埋怨无生老母、明明上帝,反而应该感谢、忍受,否则,如果经不起魔考而退失信仰,那就又要变成天堂无分、地狱有名。
这种说法,实在是愚疑的迷信,否则既有权力使人天堂挂号、地狱除名,为何不能助人消除魔障,还要说是魔考,使得接受魔考的人,不敢以人为的方式来捕救、改善他们的遭遇。
当然,佛教也有重罪轻报之说,以及提前受报之论;也就是说,若不修行,恶报尚不会现形,一旦精进修道,发出离心,行菩萨道,就会引来若干魔障,那可能是天魔,也可能是宿世的冤亲债主,恐怕你出离三界之后,对你控制无方、需索无门,所以提早讨还你的欠债。不过由于你的修行和发心的善功德力,能将本来是应该多生偿命的,变成即生的病离,以此了结无量劫来的债务。所以,这是基于因果观点而言,不是无理的迷信。而且,佛教还是主张在灾难降临之时,尽量设法处理
改善,以尽人事,不是束手待死式地受尽折磨。佛法讲因果也讲因缘,过去的因,如果加上现在的缘,他的结果就会改变。
佛教不是定命论和宿命论,而是努力论。一切的灾难与不幸的遭遇,都是来自过去所造的,加上现在的未曾努力,不必怨天尤人,当以正常的方式作合理的改善。因此,遇到疾病及困扰,便称为魔考的观念,在佛教是不能成立的,也是不被承认的。
如何选择明师?
韩愈曾经说过:‘术业有专攻’,因此,学习任何法门都应该选择有专精独到功力的明师,不论做学问、学艺和学佛,其道理都是相通的。虽然明师未必出于明师之门,明师门下也未必出高徒,但是追随明师,至少不会指错方向,教错要领,实要比所谓‘以盲引盲’来得安全。
可是谁是明师?往往无法得知,特别是宗教经验和禅修工夫,在自己尚未入门时,更是无法判断谁是明师或不是明师?不过,明师虽然未必有名,但若为大众公认的明师,自然要比自称明师而尚未被大众所公认的,要可靠得多。在无力明辨谁是明师或不是明师的阶段,追随已被大众公认的明师是比较安全的。或者由已经成名的老师,介绍尚未成名的老师,也是较可信的。而由你所信任的明师介绍另外一位明师,也是可取的,如在《华严经》中,善财童子参访五十三位元大善知识的方式,就是通过一位介绍一位,形成了五十三位元的连锁关系。他们人人都是明师,因此,善财童子绝不是病急乱投医似地盲目拜师。
世间任何时代都有许多自称为一代宗师的人物,他们妖言惑众,颠倒黑白,混淆视听,广收徒众以虚张声势,如果不加明辨,即很可能以有名的邪师为明师。所以,孟子也说:‘人之大患,在好为人师。’因为那些邪师对社会人心有误导作用,使人间产生更多的纷扰不平衡、困惑不安定;因此跟他们学习某些邪法、邪说和邪术,不仅不能开拓人生境界,反而会为自己带来身心的伤害,家庭的失和。只可惜一般人实在很难识破这些人的真伪、邪正。
从佛法的立场说,邪与正、暗与明的标准,都在于自我中心的考察,如带有强烈贪嗔习性的人,一定不是明师;又如虽然表现仁慈,和颜悦色、道貌岸然,但倘有骄、狂、慢等气质的人,也一定不是明师。找明师,《大智度论》卷九揭示了四个要点,称为‘四依法’。
第一、依法不依人:明师不以自我为中心,也不以特定的某一个人为权威,是以共同的原则、规律为依准。律教的法就是因缘法、因果法,如果一位老师所说的道理与开示,违背了因果和因缘的法则,就不是明师。因为因果是要我们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缘是教我们对一切的现象不起贪嗔等执著心。否则,虽众人尊其为圣人,也和邪师无别。
第二、依义不依语:凡是真正的法则,一定是放诸四海皆准,古往今来皆同的,不会因民族、地区、文化等背景的不同而有差别。如果说有宗教上的禁忌,或有语言上的神秘,便都不是正法。正法应注重义理的相通,而不当拘泥于语言上的相异。例如说:回教徒重视阿拉伯文,犹太教重视西伯来文,都与此准则相背;佛教徒重视梵文、巴利文,只是为了考察原典,以追求原义,并不是说梵文和巴利文有特别的神力或神圣。当然,印度教是重视梵语、梵音的,此与佛教有别。
第三、依智不依识:智是圣人的智慧,乃从无我的大智、同体的大悲中产生。因此,凡含有自我中心,不论为己为人,乃至于为一切众生,或者为求成就无上的佛道,不论是大我、小我、梵我和神我,个别的我与全体的我,都不能产生真正的智慧,因此仍属于知识及认识的范围。知识是从自我的学习经验中产生分别、记忆、推理等的作用;而智慧则只有客观的现象,没有主观的中心;只有运作的功能,没有主体的中心,如果与此相违,就不是明师。
第四、依了义不依不了义:了义是无法可说、无法可执、无法可学、无法可修,也无法可证。正如《坛经》所说的无念、无相、无住,不为什么,也没有什么,只是照样地吃饭、穿衣、过生活、自利利他、精进不懈。
根据以上四点标准,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地判别,谁是明师?谁不是明师?再依据这四个标准去访察你所希望亲近的明师,大概不会有所差池,日积月累,纵然不得明师,你自己也已经成了明师。
如何一门深入?
近代的思想家胡适之先生曾经说过:‘为学应如金字塔,要能广大要能高。’博览群籍是学问的基础,一门深入是学问的造诣。如果仅是博大而不精深,不能成为学问,只能算是常识,所谓门门通,门门稀松;不能在任何专门的范畴中出类拔萃、登峰造极,就不能够见其成就和独到的特色,那不是专家,而是一般的通才。所以,佛制规定,出家的比丘应该专精于经、律、论的修学,如果资质优秀,也可以五分之一的时间,旁览教外的典籍,因为人在一生中的时间有限,不可本末倒置。
佛教的三藏圣典浩如烟海,虽皓首穷经,尽毕生之力,也无法尽学其精奥。因此,自古以来,学佛之人探究经论是有选择的:在初入门时,可以从概论的书籍及通论和通史性的著作著手,以俾知其大端;而后即应该有所选择,依据个人的心向、兴趣,从事某一部经和某些相关的经,某一部论和某几部相关的论,某一部律和相关的律书,如此尽一生之力,学习、修持、研究、弘扬,就可以成为一代大师;尔后继者再循著他们的成果续加钻研,即造成分宗分派的现象。
目前对于一般的佛教徒来说,最迫切需要知道的所谓‘一门深入’,倒不是有关经、律、论的问题,而是在于宗教经验、修持法门,以及善知识的选择和追随上。因为一般人不知道自己适合修行那一宗派或那一些法门,以致于不论是修苦行、修乐行、修显教法、修密教法,均可能不知所从而样样都学。在显教方面,如果净土、禅、律、天台、华严、唯识等宗都各有一位,乃至几位知名的僧俗大德,都可足以使得那些患得患失、见异思迁、浅尝即止的人,处处参学,常常变更他们的老师。时至今日又有某些没有师承的密教,以及民间信仰的鬼神教徒自称上师、自立活佛,纷纷出现世间,而他们也都有一套自圆其说、自成其理、自创其法的宣传,琳琅满目,使人目不暇给。一般没有佛学基础的人,在对修持方法和修行急效有所要求下,也不免处处摸索,见一样学一样,结果很可能遭致精神错乱、心理失常、生活失调等下场,而与社会脱节,变成家庭和社会的负担,这是非常遗憾的事。
因此,我们主张要一门深入,不要见异思迁,得陇望蜀。如果你已认定所学的是正统的佛法、正信的佛教,只要没有发生副作用,不论念佛、参禅、持咒,在正常心态下,日积月累不断的修持,都必定会有成效可见。切莫求好奇心的满足、官能的刺激和思想的激汤,应该以平常心去修学佛法的正常道,也就是合理的、人本的、自力的、清净的、利他的,最多加上佛力救济,以求临终往生佛国净土,就够了。否则,既想成为佛教的高僧和大德居士,又想通晓古今中外的文、史、哲学、宗教等各种知识学问,便无异是浪费生命。如此,既不能自利,也不能利他;既不能够充分地自修,也不能够以自己的所长去帮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