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谓一切有为法之积聚有五种类别,想蕴即其中之一。人有想像事物善恶邪正,或想像眼、耳、鼻、舌、身、触之种种‘情想’,积聚之,称为想蕴。俱舍论卷一(大二九·四上):‘想蕴,谓能取像为体,即能执取青黄、长短、男女、怨亲、苦乐等相。’
五蕴的“蕴”是“坎蕴”(巴利语:khandha)的简称,意义是积聚或者和合。五蕴分别是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在五蕴中,除了第一个色蕴是属物质性的事物现象之外,其余四蕴都属五蕴里的精神现象。
五蕴理论。五蕴实际上是佛教关于人体和其身心现象都是由哪些要素构成的理论。佛教认为世间一切有情都是由五蕴和合而成,人的身体也是由五蕴和合而成的。
想蕴,对境想像事物,为心之作用。想即思想之义,谓意识与六尘相应,而成六想,和合积聚也。又谓能取像为体,即能执取青黄长短男女怨亲苦乐等相,此复分别,成六想身,应如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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