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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法与圆顿止观

发布时间:2023-02-07 16:08:54作者:楞严经在线网

忏法与圆顿止观

  概述

  “天台止观”向有四种三昧、二十五方便、十乘观法、十境、百法成乘等,智者大师将其概刮成“渐次止观”、“不定止观”和“圆顿止观”三种。圆顿止观不历次第,初后不二,一尘一香,法法互具,当处圆融。其修持之法,具如《摩诃止观》所述,此法门是智者大师在天台山华顶峰妙悟后之极谈,是大师实践门之真髓。

  “忏法”是指依诸经咒之说而忏悔罪过之仪则,故又名忏仪。依照这些仪则修行,则称之为修忏。忏悔原是将自己生活中所犯的过失,于一特定日,在众僧前告白,表示忏改悔过。释其义,则含有人类精神整体之六根忏悔,与身、口、意之三业忏悔两类。

  忏法之分类方法甚多,据道宣律师之《四分律羯磨疏》卷一[1],有制教忏与化教忏二种;据智者大师《摩诃止观》卷二上[2]及《金光明文句》卷三[3]载,忏分为事忏与理忏两种;又分作法忏悔、取相忏悔和无生忏悔等三种。前二者属于事忏,后者属于理忏。

  此外,于佛前举行忏悔之前,须先行礼赞,称为礼忏仪;在忏悔之后再行发愿回向,称为忏愿仪。

  我国佛教中之忏法,起源于晋,盛行于南北朝,自南朝梁代以来,取自大乘经中的忏悔与礼赞内容,编成忏仪以种种形式流行,从而产生了许多礼赞文及忏悔文,俗称科仪。唐道宣律师编的《广弘明集》二十八卷《悔罪篇》[4]中所载,有梁简文帝《涅檠忏启》、《六根忏文》、《悔高慢文》,沈约之《忏悔文》,梁武帝之《慈悲道场忏》、《金刚般若忏文》、《摩诃般若忏文》等。

  隋唐之间,佛教宗派渐起,由于各宗所主经典有别,则形成多种忏法。如天台宗智者大师撰有《法华三昧忏仪》、《方等三昧行法》、《金光明忏法》、《请观世音忏法》。净土宗有善导大师撰《净土法事赞》,法照大师撰《五会念佛略法事仪赞》等。华严宗有宗密大师的《圆觉经道场修证仪》、《华严经海印道场九会诸佛仪》。三阶教有信行法师撰《礼佛忏悔文》。密宗有不空译《佛说三十五佛名礼忏文》。唐末悟达国师以宗密《圆觉经修证仪》述《慈悲水忏法》,至今仍盛行。

  宋代可说是忏法的全盛时期,特别是天台宗的法师,承智者大师遗教,以礼忏为修习止观之行门,专务忏仪。天台宗巨匠知礼、慈云、志磐诸师既着忏仪,又行忏法,遂使忏法大行于世。

  金代有《礼念弥陀道场忏法》,简称《弥陀忏法》行世。

  明初,太祖朱元璋屡建法会于南京蒋山,超度元代末期死于战争之亡灵。此后,忏法即广为流行,僧侣常以应赴世俗之请而作忏法佛事,称“应赴僧”。“这些僧人以行瑜伽三密行法,又称为瑜伽教僧,略称教僧。洪武十五年(1382)制定佛寺为禅、讲、教三宗制度,并于南京能仁寺开设应供道场,令京城内外大小应赴寺院僧人集中学习,作成一定佛事科仪。洪武十六年(1383),由僧录司颁行。”[5]此时的忏法转向应赴,与天台宗诸大师为求修证之作忏本意,开始有了距离。其后为求灭罪、消灾和济度亡灵为主要目的的应赴佛事,和台、净、密各宗以修持为目的的忏法同时发展。

  到了明末,云栖大师重订《水陆道场仪轨》、《瑜伽集要施食坛仪》(即后代流行的《水陆》与《焰口》)。影响所及,又有智旭大师撰《占察善恶业报经行法》、《赞礼地藏菩萨忏愿仪》,受登法师撰《准提三昧行法》、《药师三昧行法》,禅修法师作《楞严忏法》,如惺法师作《龙华忏仪》等。

  到清代又有《准提忏法》、《药师忏法》、《供诸天科仪》等出现。现代通行的忏法有《梁皇宝忏》、《水忏》、《大悲忏》、《法华忏》、《药师忏》、《净土忏》、《地藏忏》等。另有《金刚忏》、《八十八佛洪名宝忏》、《千佛忏》、《万佛忏》等,亦为一般常行的忏法。

  一、修忏是天台宗的重要行门

  南北朝时期的佛教学风,由于受当时社会上文风的影响,南方的僧侣偏重于义学讲经;北方则以坐禅诵经为重,各执一隅,造成了“南论北禅”的局面。

  由于南朝的轻禅重讲,就使得当时的僧侣莫不倾心于经典义学的钻研,甚致失去自己实践修持之反省求道心。故智者大师在《摩诃止观》[6]卷十上说:“夫听学人,诵得名相,齐文作解,心眼不开,全无理论。”[6]

  北朝的佛教,则与此相反,侧重在坐禅与诵经,形成重禅轻讲的局面。北地的高僧,虽有精通经论而更以习禅为本务者,然大都以“无我之理”为修心之要,根基浅者就难免堕于无知,甚至陷入蒙昧之邪行,真实的教义研究反而无人间津。

  智者大师鉴此时弊,遂将南朝的轻禅重讲与北朝的轻讲重禅之偏,予以均等,倡“解行并修”、“教观双运”之旨。大师之教观并重思想,于其巨着中历历可睹。《摩诃止观》则着重说明天台圆顿止观的修证方法,在书的《修大行》这章文字中,列举了“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等四种三昧的修法。至宋代,四明尊者更作《修忏要旨》,阐明以上四种三昧,及依止观修忏的要领、忏悔意义及修忏的功德,末尾以修忏悔系欲究竟圆顿止观作结,更显出修忏之殊胜作用。由于这个原因,故天台宗历代祖师,均对修忏十分重视。并给后人留下了许多实用的礼忏仪规。

  历代天台宗大德,皆继承智者大师的遗法,讲述之外,多以礼忏为天台宗修习止观之重要行法,故屡行不衰。

  二、智者大师与忏法

  智者(538—597)大师弘法三十余年,其着作据《佛祖统纪》o卷35载,有140卷之多,大部分是经其弟子章安大师笔录成书,大师亲自执笔者,仅有如下几种:

  1、《法华三昧忏仪》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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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法界次第》三卷

  3、《方等忏法》一卷

  4、《觉意三昧》一卷

  5、《净名玄义》六卷

  6、《净名文疏》二十八卷

  在这些大师亲撰的着作中,有《法华三昧忏仪》、《方等忏法》,是属于忏仪方面的,此外,据《国清百录》所载,大师关于修忏方面的着作,尚有《请观世音忏法》、《金光明忏法》等。为了说明大师重视忏法的原因,我们可先熟识一下这些忏仪的内容:

  1.《法华三昧忏法》[8],全名为《法华三昧行事运想补助仪礼(法华经)仪式》,是大师从慧思大师处得承法华三昧后精髓之作。是书撷取《法华经》、《观普贤经》等大乘经之精义,而揭示法华三昧之方便及正修之行仪。其内容旨在阐释人菩萨正位、具诸佛功德法门,包括礼忏、忏悔、行道、诵经、坐禅等,于三七日中的半行半坐行法。全书分为五科:第一,明三七日行法华忏法劝修;第二,明三七日行法前方便;第三,明正人道场,三七日修行,一心精进方法;第四,明初人道场正修行方法有十:一者严净道场,二者净身,三者三业供养,四者奉请三宝,五者赞叹三宝,六者礼佛,七者忏悔,八者行道旋绕,九者诵《法华经》,十者思惟一实境界。并说明修忏行者,于三七日中昼夜六时,初人道场一时之中,当具足修此十法,后六时一一时中,可略去请佛一法(想佛已请到),余九法悉行无异。

  2.《方等忏法》[9],又名《方等三昧行法》、《方等三昧仪》、《方等行法》等,与《法华三昧忏仪》所修之法华三昧,同属《摩诃止观》中四种三昧内的半行半坐三昧。本忏是大师依《大方等陀罗尼经》所制立的三昧行法,要修此方等秘法,第一须具六缘,即法缘、善知识、前方便、办衣、行法、供养等;第二识遮障,其中有四种调适,一者洗浴调适,二者饮食调适,三者行道调适,四者坐禅调适;第三禁法,一者七日要心及诵咒,二者请师受戒及发露,三者见善恶业相及法王子,不得向他人说;第四内律要决,一明五篇戒灭不灭相,二明十恶十善业灭不灭相。据目录尚有第五修行、第六受戒,但文不载,故其内容亦无法了解。

  3.《金光明忏法》的仪则,可依《国清百录》[10]卷一,这是大师依《金光明经》所作的忏法,又名《金光明三昧忏》。行忏前先庄严道场,安置唱经座,设立幡华,释迦牟尼佛座之左为功德天座,右为四天王座,诸座各烧香散华。行者日日洗浴,身着新净衣,手执香炉,一心顶礼十方常住一切三宝;其次三请诸佛、菩萨、圣僧、诸天、诸神,一心虔述建忏之意,三唱宝华琉璃世尊、《金光明经》、功德天、三自归后,方共坐食,仪成。此系午前之法,其他则唯专唱《金光明经》,为时七日七夜。

  4.《请观世音忏法》是以观世音菩萨为本尊而修的忏悔供养法,依《请观音经》所作。今据《国清百录》[11]卷一及《请观音经疏》[12]略述修法之次第如下:庄严道场,以香泥涂地,悬挂幡盖,置杨枝净水,烧香散华,向南安奉佛像,观世音菩萨像向东,行者向西五体投地,一心顶礼释迦佛、无量寿佛等,称三宝及观世音之名,次诵《消伏毒害咒》、《破业障陀罗尼》、《六字章句咒》等,披陈忏悔恶业众罪,礼毕如法旋绕行道,继之一人登高座唱诵《请观音经》,于三七日或七七日中修法皆如此。

  昔慧思大师止光州大苏山时,智者大师前往问道。师示以普贤道场,为说四安乐行。智者大师闻之,即如教研心,经三七日,诵《法华经》至《药王菩萨本事晶》中之“是真精进,是名真法供养如来”时,身心豁然,寂人于定,有长风云游于太虚之微妙境界。慧思大师即赞叹道:“非汝勿证,非我莫识。所证者,法华三昧前方便也;所发持者,初旋陀罗尼也。”大师此时所证之定,即法华三昧,得持空观,是初旋陀罗尼。初旋陀罗尼,是指由得空理智力,能旋转凡夫之执着相,得人空定,即旋假人空之证空观。配合于修道位,证观行五晶,即五品弟子位。自此之后,大师即得无碍辩才,受到同道们的器重,这就是大师的“大苏妙悟”。

  因大师亲得修持法华三昧之益,加上后来隐遁天台山的苦修,思想上又有了一个飞跃,即由大苏所证的禅定,进趋至法华圆顿一实之中道,也即是由禅定转向止观,从而奠定了他教观总持的天台教学基础。

  《摩诃止观》一书是讲述圆顿止观实际修持法的宝典,智者大师依诸经论,在书中立“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等四种三味的实践法。又因大师于修持中特别重视读诵和忏悔,故大师常以组织整然的严净道场、净身、三业供养、奉请三宝、赞叹三宝、礼佛、忏悔、行道旋绕、诵经或咒、思惟一实境界等仪则,着作忏仪而弘扬实行之。

  智者大师在《摩诃止观》一书内,谈四种三昧的修法时,就把他所着的忏法——即是各种三昧的行法,一一介绍。因此,我们可认为智者大师在我国佛教史上,对忏法的着述、修证和弘扬是一位十分重要的人物。

  三、法智大师与忏法

  法智(960—1028)大师讳知礼,是宋代“卓识超群,妙证一心三观、圆满三谛,深入止观妙旨的大德”⑩。二十岁,随侍义通大师学天台教观,三年后就代座讲法,大师一生弘扬天台教观,不是讲道便是修持止观和从事着述与写经,是理论和实践兼具的高僧,故于天禧四年(1020)蒙真宗皇帝赐“法智大师”之号,被尊为“四明尊者”,为天台宗十七祖。

  咸平三年(1000),大师曾与遵式、异闻大师等为祈雨修“金光明忏”,获应甚验。据史料载,大师一生曾修:

  《法华忏》,三七日为一期,共计5遍;

  《金光明忏》,十日为一期,共计20遍;

  《弥陀忏法》,七日为一期,共计50遍;

  《请观音忏》,七七日为一期,共计8遍;

  《大悲忏》,三七日为一期,共计10遍;

  又结十僧,长期修《法华忏》达3年;

  请十僧修《大悲忏》3年;

  又曾燃三指供佛,造佛像不计其数,每岁建念佛施戒会。

  据《佛祖统记》卷八《知礼传》[14]载,宋天禧元年(1017),知礼与异闻等十人,结修《法华忏》,誓于三年满期,焚身供养《法华经》,大师虔敬修忏之心,由此可见。

  大师对于修证三昧也十分注意忏仪,曾作《金光明最胜忏仪》、《千手千眼大悲心咒行法》及《修忏要旨》,今分述如下:

  1.《金光明最胜忏仪》[15],依《金光明经》所修之忏法,又作《金光明三昧忏》,略称《金光明忏》。《国清百录》卷一所载之本忏,传为智者大师所作,宋代有其同门遵式大师所撰的《金光明忏法辅助仪》,大师所集之忏加上“最胜”两字,是异于天台、遵式大师,而依据唐绎《金光明最胜王经》的缘故。

  大师所集之忏,以顶礼十方三宝、香华供养、奉请、持咒、赞叹、供养及散洒、礼敬三宝、忏悔、劝请、随喜、回向、发愿、旋绕自归等科,明礼忏之仪规。着重说明忏悔时必须运想顺逆十心,以明白过失及对治。

  2.《千手千眼大悲心咒行法》[16],是依唐伽梵达磨三藏所译的《千手千眼观世音菩萨广大圆满无碍大悲心陀罗尼经》所作的忏法,略称《大悲忏》。本书特点是先述作忏原因,再判四种三昧,后详立十科行法之仪。在忏中更依《法华经》之奥义,细述开显之圆意,以作弘扬台宗止观实践法的先导,修此忏者宜加注意。大师在书中详述十科的三昧行法为:一严净道场、二净三业,三结界,四修供养,五请三宝诸天,六赞叹申诚,七作礼,八发愿持咒,九忏悔,十修观行。

  3.《修忏要旨》[17]一卷。本书是法智大师于天禧五年(1021),受真宗皇帝所请,而举行修法华三昧三昼夜,以祈祷国泰民安的忏法道场时,受内侍俞源清之请,为其了达修忏法之要旨所着。本书旨在依《摩诃止观》及《法华三昧仪》以阐明法华三昧之要领,但其所述修忏要旨,非仅限于法华忏法,更及于大乘经典,以其着重于忏摩用心要领,故修忏时所用之诵文则无记载。

  本书内容分为三章,首叙大乘经典的四种行法,包括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和非行非坐,及修法华三昧之功德。次依《止观》及《法华三昧仪》之文,详述忏悔之意义。末后以修忏悔系欲究竟圆顿止观作结。本书前有科文,文末附有《香华运想偈》。全书文虽简短,然止观实修之大要皆已涵盖。

  四、慈云大师与忏法

  慈云(964—1032)大师讳遵式,是宋初与法智大师齐名的高僧。台州宁海(今属宁波市)人,幼投临海东掖山义全大师出家,二十岁受具足戒于禅林寺,亲近守初律师习律。后至国清寺,恭就于普贤菩萨圣像之下,燃一指,发誓传持天台教观。雍熙元年(984),至四明宝云寺亲近义通大师,深获天台教观之旨,与同门知礼大师共为山家派之主要人物。至道二年(996)聚集僧俗二众,专修净土念佛行,撰《誓生西方记》。咸平四年(1001),撰《请观音消伏毒害三昧仪》、《大弥陀忏仪》、仙\弥陀忏仪》、《炽盛光忏仪》各一卷。次年回东掖山,于寺西创建精舍,恭造无量寿佛像,亲自领众修念佛三昧。其后受请住持杭州灵山寺(即天竺寺),忏讲不绝,从学者恒逾千人。乾兴元年(1022),真宗赐慈云之尊号。天圣二年(1024),将天台教观论着,奏请人藏,九年正月讲《净名经》后,退隐于寺东岭草堂,专修净业。是天台实践门之高僧。大师有关忏仪之着作甚多,故世称“百部忏主”、“慈云忏主”,其主要忏仪有:

  1.《金光明忏法补助义》[18],本书是慈云大师据唐译的《金光明最胜王经》,对旧忏加以补充,使行者更明白易懂,同时加上说明,使礼忏时更如法。大师在正忏十科之前,补上缘起第一,按文开章以定铨次第二,别明礼请洒散二法第三,略明能请及所求离过第四,总示事理观慧所依第五。第六为《补助正修十科事议》,明白地叙写严净道场、清净三业、香华供养、召请诵咒、赞叹述意、称三宝及散洒、礼敬三宝、修行五悔、明旋绕自归\明唱诵《金光明典》的方法,全书比其他同类忏本,有更详细明了的特色。

  2.《请观世音菩萨消伏毒害陀罗尼三昧仪》[19],此忏亦为大师再治之本,在《叙缘起第一》中,将作本书之原因明白启示;《明正意第二》一章,则将修忏注意事项加以详细说明,然后分述:第一庄严道场,第二作礼法,第三烧香散华,第四系念数息,第五’召请,第六具杨枝净水,第七诵三咒,第八披陈忏悔,第九礼拜,第十诵经。书末尚有《劝修第三》章,详列修忏持咒种种功德利益,劝修本忏。

  3.《炽盛光道场念诵仪》[20],本忏为大师依据唐代不空三藏译的《炽盛光大威德消灾吉祥陀罗尼经》所撰的忏法。全书详分坛场供养、示方法、拣众清净、咒法、三业供养、释疑、诫劝檀越等七门。修此忏,能却除金、木、水、火、土等妖邪星宿之灾患。

  4.《往生净土决疑行愿二门》[21],此书为慈云大师为在家居士所撰,详述决疑、行愿二门,决疑门分疑师、疑法、疑自三科,主张扫尽一切疑虑,确实树立正信,劝大众老老实实念佛。且依天台教理,强调念佛即是佛乘圆教,具一念三千的性相,收尽刹那十方净秽,一切圆成。将念佛提高到了义中之第一了义,并极力普劝大众信受奉行;行愿门,分礼忏、十念、系缘、众福等四门。即主张时时不离十念,时时礼佛忏悔业障。其礼忏门之仪式,简而易行,但亦具礼敬三宝、香供养、赞愿、礼佛法僧三宝、忏悔、旋绕自归、诵经诸科。众福门,则依《普贤观经》当修行五事:一者正心不谤三宝、不障出家、不为梵行人作恶留难。二者孝养父母、奉事师长。三者正法治国、不邪枉人民。四者于六斋日,敕诸境内力所及处,令行不杀。五者当深信因果,信一实道,知佛不灭。若出家人修,则具依《观经》三福为行。幽溪大师暮年,就是奉此行愿为日课的。

  5.《往生净土忏愿仪》[22],此为慈云大师依《无量寿经》、《阿弥陀经》等大乘经典所集,时在大中祥符八年(1015)。忏本中说明此忏“比前所集忏仪,详略更为妥当,后可照此传行。”

  忏分十科,即:第一严净道场,第二明方便法,第三明正修意,第四烧香散华,第五礼请法,第六赞叹法,第七礼佛法,第八忏愿法,第九旋绕诵经法,第十坐禅法。

  慈云大师尚有忏仪多种,择要说数种止此。

  五、元以后天台诸师对忏法的贡献

  元代以降,天台宗诸大师所作忏法,其主要者,已于本论概述中提及,今再简略补述如下:

  幽溪传灯(1554—1627)大师,于明万历十五年(1587),卜居天台山高明寺,承百松真觉大师之风,尽力以复兴天台教观为职责。大师一生着作,据《幽溪别志·着述考》载,计有27种之多。登狮子座,开诸经讲席凡70期。又曾于万历四十年夏,于高明寺建楞严坛,自此忏法重兴。

  大师尝着《楞严海印三昧仪》四卷,《七日持名三昧仪》一卷,《菩萨戒三昧仪》一卷等。大师讲暇,则领众修三昧,常行《法华忏》、《大悲忏》、《楞严海印三昧》、《持名三昧》、《菩萨戒三昧》等忏法,七旬之外,仍六时行《小弥陀忏》为课,为事理兼修、显密双运之实行者。

  智旭(1599—1655)大师,字澫益,自崇祯三年(1630)于佛前拈得天台阄后,以专心研习和弘扬天台教观为职责,在忏仪方面除上面已介绍过的《占察善恶业报经行法》、《赞礼地藏菩萨忏愿仪》之外,值得一提的是《梵网经忏悔行法》[24]本书是大师依《梵网经》所作的忏法,简称《梵网忏法》。忏分十门:第一严道场,第二净三业,第三香华供养,第四赞礼归依,第五陈罪悔除,第六立誓诵戒,第七苦到礼佛,第八重修愿行,第九旋绕自归,第十坐念实相。本书以天台宗之旨,除主要依据《梵网经》之外,还多处引用《大宝积经》之《胜鬘夫人会》及《弥勒所问会》之文意,是受菩萨戒者为护戒根清净必修之法。

  清代天台诸师,于讲授之外,亦常修忏以为助行。至清末之谛闲(1858二1932)大师,除领众修忏之外,还多次讲《水忏》于上海、海门(今浙江椒江)等地,讲《梁皇忏》于宁波观宗寺、上海净土庵等处。1924年,大师在观宗寺讲《梁皇忏》时,由方志梵居土等笔录成文,经宝静法师编辑,遂成《皇忏随闻录》巨帙讲义流通于世;次年秋,大师在观宗寺密藏室,亲笔撰述《水忏申义疏》,始从七月二十一日,至八月初二日写毕,“由是俾礼诵者即妄念而返真念,荡三细于乌有,即事忏而达理忏,洗六根而清净,莫不从师之《申义疏》而受益,以至超凡人圣,转迷归悟也。”[25]古人有三不朽,则惟大师堪当,立德、立功、立言三者兼而有之,故被尊为近代中兴天台教观之宗师。

  根慧(1881—1951)老法师,少年出家于普陀山伴山庵,礼崇法法师为徒,受具于普济寺,为继谛闲大师之天台宗巨匠。1932年,曾于慈溪普济寺掩关,专修《法华三昧法》,虔诚礼忏,感应道交,蒙佛放光,照其顶门。继缘太虚大师,敦促其至宁波延庆寺会讲《法华》,并建立“法华忏坛”于寺内起信阁。二年后,修法华三昧于慈溪妙音精舍,历八载之久,定慧开发,得无碍辩才。是时深解《法华三昧忏法》,为佛教慧命之渊源,天台诸祖门风之建立,皆由此出生之理。认为修法华三昧忏,内赖一已自心之痛悔,外仗三宝净法之加被,是以上根行者,即能证得慧根清净,觉心内发,智慧分明通达十二部经;中根行者,能证定根清净,智慧微妙,出生种种三昧;下根行者,亦可获戒根清净,见光见华,道心涌发。因此说《法华三昧忏法》能三根普被,四众统摄。1945年应请,法师重主观宗,在整修大殿、重装佛像、建造多宝佛塔庄严祖庭的同时,又举“法华三昧戒”,建立永久法华三昧道场,恢复禅堂坐香旧制,逐日领众礼忏修观,年终必启建“法华三昧七”二十一天,“十六观弥陀七”七七天以为常规。一生苦心孤诣,修法华三昧三十余载,以禅净双修而教观并运,为现代天台名德。其弟子本空法师,亦常随老法师于观宗寺及慈溪妙音精舍习禅、修法华三珠。老法师在妙音精舍开示法语及在观宗寺讲《法华经》时补充发挥之语,皆由本空法师记录,后以《谷青》、《经筵拾零》两本集子出皈。本空法师,亦为现代天台宗中少有的比丘尼大德。

  六、认识修忏意义为证圆顿止观而努力

  修忏之意义,上文已略有谈及。修忏时如法运想,不乖行仪,当具足十法,“以理观导于事仪,则一礼一旋罪消尘劫,一灯一水福等虚空”,故口说六根罪时,心存作法、取相、无生三种忏法,如是其罪可消,观法堪进。如只口唱诵而心不在焉,罪何能消。故修忏者欲陂障显理,明心见性者,必须苦到忏悔而复本心源,究竟清净。

  而修忏悔之法,当依《摩诃止观》中“若欲阡悔二世罪障,行四种三昧者,当识顺流十心,明知过失;当运逆流十心,以为对治。此二十心,通为诸忏之本。”[26]法智大师于《修忏要旨》中,亦说:“所谓逆顺十心,通于迷悟两派,故迷真造恶,则有十心逆涅槃流,顺生死海。始从无始无明起爱起见,终至作一阐提拨因拨果,所以沉沦生死,无解脱期,今遇三宝胜缘,能生一念正信,先人后已,改往修来,故起十心逆生死流,顺涅槃道,始则深信因果不妄,终则圆悟心性本寂,一一翻破上之十心。不明前之十心,则不识造罪之相,若非后之十心,则不知修忏之法。”[27]

  上来已知顺逆十心是修忏之本,下当明白何谓顺逆十心。

  先明顺流十心,顺流十心即是说众生由此十心,随顺烦恼流转生死之十种事:

  1、无始来今,由爱见故——无明昏暗,渚众生从无始来,暗识昏迷,无所明了,广造渚业;

  2、内计我人,外加恶友——谓众生内具烦恼,外值恶友,扇动邪法,更惑我心,不修善业;

  3、不随喜他,一毫之善——说明诸众生既具内外恶缘,即内灭善心,外灭善事,再对他人所行善事,亦无随喜之心;

  4、唯遍三业,广作众罪——诸众生恣纵身、口、意三业,无恶不作;

  5、事虽不广,恶心遍布——说明众生之起恶心遍布一切处所,常欲恼害于人;

  6、昼夜相续,无有间断——众生所起的恶心,是昼夜相续不断的;

  7、覆讳过失,不欲人知——谓众生有了过失之后,不自发露此恶行,无悔改之心;

  8、不畏恶道——说众生不明因果,不知戒律,无恶不为,如此之人当堕恶道而不惧怕;

  9、无惭无愧——诸众生造了恶业之后,还不知惭愧;

  10、拨无因果一说诸众生邪见严重,拨无一切善恶因缘果报。

  逆流十心,是说修行者有此十种心,则可翻转除去由顺流十心所造之恶法,即:

  1、深信因果——深信因果,破除拨无因果之心;

  2、生重惭愧——破无惭愧之心;

  3、生大怖畏——破不畏恶道之心;

  4、发露忏悔——破覆讳过失之心;

  5、断相续心——破恶念相续之心;

  6、发菩提心——破遍布之恶心;

  7、断恶修善——修功补过,破三业造罪之心;

  8、守护正法——破善不随喜之心;

  9、念十方佛——破随顺恶友之心;

  10、观罪性空——破无明昏暗之心。

  总之法华三昧及其他所有三昧忏法之意,全在用逆流十心,以翻破顺流十心,修忏者则必须苦到恳切,甚至不惜身命力行。否则,悠悠泛泛,而欲求其感应道交,亦是不可能的。

  修忏能忏悔业障,使戒根清净,以利于三昧的修习;而修忏本身又是修三昧的行法,不过与现今的经忏佛事中的拜忏相比,则非可同日而语。因佛事之忏只重仪式,忽略了末尾最重要的一项——坐禅实相正观法,同时于前各项仪式之中,只重形式,很少兼具观行。如此,就有失祖师制忏之本意,虽是行忏,亦难以收到礼忏的应有效果。故天台学人欲以忏法进修三昧,必应熟知法智大师的《修忏要旨》,即本《摩诃止观》中智者大师所述修圆顿止观之事仪理观去行,日久当得大成就。

  《忏法与圆顿止观》略述止此,愿阅此文者同发大心,早证菩提!

  (作者林克智:1939年生,菩萨戒优婆塞,临海市佛教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普陀山佛教文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注释:

  [1]见《大正藏》卷40,唐道宣撰《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1:'492

  [2]见《大正藏》卷46,p1。

  [3]见《大正藏》卷39,1:'46。

  [4]见《大正藏》卷52,

  [5]见《中国佛教》第二册,中国佛协编,知识出版社1982.9出版,p391。

  [6]见《大正藏》卷46,p132a。

  [7]见《大正藏》卷49,p258c。

  [8]见《大正藏》卷46,p949。

  [9]见《大正藏》卷46,p943。

  [10]见《大正藏》卷46,p793。

  [11]见《大正藏》卷46,p793。

  [12]见《大正藏》卷39,p968。

  [13]见《天台教学史》,中华佛教文献编撰社版,释慧岳编,p247。

  [14]见《大正藏》卷49,p129。

  [15]见《大正藏》卷46,p961。

  [16]见《大正藏》卷46,p973。

  [17]见《大正藏》卷46,p868。

  [18]见《大正藏》卷46,p957。

  [19]见《大正藏》卷46,p968。

  [20]见《大正藏》卷46,p978。

  [21]见《大正藏》卷47,p144。

  [22]见《大正藏》卷47,p490。

  [23]见《天台山方外志》,明蒋鸣玉撰《有门大师塔铭》。

  [24]见《卍续藏经》精装本第60卷。

  [25]见《谛公遗述语录》内《谛公年谱》,上海佛学书局1937年版,p485。

  [26]见《大正藏》卷46,p39。

  [27]见《大正藏》卷46,p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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