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宗教艺术传承保护专项基金在京成立
新闻发布会现场
2017年5月28日下午14:00,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宗教艺术传承保护专项基金成立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和敬府隆重举行。
出席本次发布会的嘉宾有: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励小捷、国家宗教局副局长蒋坚永、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主席龙宇翔、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政协常委吴欢、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演觉法师、中国道教协会会长李光富道长、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院长丁方、中华文化促进会副主席王平、文物出版社社长张自成、原故宫博物院副院长陈丽华、西北大学敦煌学院院长田卫戈、佛教在线总干事安虎生、以及明代皇家水陆画临创工程学术指导/主创团队核心成员、包括中国艺术研究院工笔画院院长何家英、原敦煌研究院美术研究所副所长谢成水、敦煌艺术馆馆长沙河、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水陆画传承人张贞美。此外,还有来自海峡两岸三地的著名艺术家、社会团体、政府、企业等各界嘉宾共一百多位莅临本次新闻发布会。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励小捷致辞
励小捷理事长颁发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
本次新闻发布会首先由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励小捷致辞。在致辞中,励小捷理事长同时宣布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宗教艺术传承保护专项基金正式成立,并任命陈翰笙(杰森)先生为该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许文兴先生、谢成水先生为副主任。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宗教艺术传承保护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陈杰森致辞
随后,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宗教艺术传承保护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陈翰笙(杰森)同志发表讲话。在讲话中,陈翰笙(杰森)主任表示:明代皇家水陆画临创工程于各方拱卫之下,全套一百三十六幅今已圆满完成,这在我国宗教艺术传承保护领域增补了隆重一笔。此“绝世臻宝” ,在未来必将尽放般若之光,担负起宗教艺术传承保护之重责。今日临创工程学术指导/主创团队齐聚一堂,与各位嘉宾共同见证此“水陆神帧”之重光再现。
公益是一种持续传承的精神力量,每一个人、每一个企业都应该力所能及合力来做公益慈善
。宗教艺术传承保护专项基金的成立搭建了一个平台,这个平台注定属于大家,属于每一个愿意传承和保护中华民族优秀宗教艺术,愿意为民族、为国家、为社会、为子孙后代造福的每一个人。宗教艺术传承保护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捐赠人意愿和专项基金宗旨,藉此专项基金成立之契机,开展“宗教艺术之明代皇家水陆画临创的艺术实践与东方文艺复兴研讨会”,进一步提升明代皇家水陆画的学术高度,以更好的传承、保护和传播明代皇家水陆画这一珍贵的中华宗教艺术。
学术指导/主创团队联署见证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院长丁方先生,中国艺术研究院工笔画院院长何家英老师,原敦煌研究院美术研究所副所长谢成水老师,中国人民大学文艺复兴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仲文老师都先后做了主题发言。在互动环节,原故宫博物院副院长陈丽华、首都博物馆馆长马希桂、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主席龙宇翔、文物出版社社长张自成、西北大学敦煌学院院长田卫戈、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信息局副局长薛宝生、专程香港赶来的杰出华人艺术家郭迪康、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副所长郑工、中国艺术研究院建筑艺术研究所副所长王明贤、海峡两岸协会会长刘庭祥、佛教在线总干事安虎生、全国政协委员吴欢、著名艺术家、觉醒艺术生命体系创始人张大色等嘉宾代表畅所欲言,从不同角度阐述对宗教艺术尤其是明代皇家水陆画的学术观点。中华文促会副主席王平先生为本次发布会作总结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院长丁方先生演讲
原敦煌研究院美术研究所副所长谢成水老师演讲
中国道教协会会长李光富道长致贺词
最后,著名梵文艺术家格桑老师为大家带来了精彩的梵呗欣赏,在悠扬而神秘的梵呗声中,与会嘉宾再一次领略了宗教艺术的独特魅力。
据悉,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China Foundation For Cultural Heritage Conservation,缩写:CFCHC)创立于1990年,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由国家文物局主管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公募性公益基金组织。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宗教艺术传承保护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下简称专项基金)成立于2017年4月,隶属于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享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专项基金的宗旨:
筹措宗教艺术传承保护基金,资助宗教艺术传承保护项目,弘扬和繁荣宗教艺术,保护宗教艺术的各种载体和表现形式,促进宗教艺术研究、发展和推广。
专项基金的工作内容:
1.开展重要宗教艺术题材的临创保护工程,传承保护和弘扬宗教文化艺术;
2.与国内各大院校、研究机构等合作开展宗教艺术相关的教育培训,开展宗教艺术学术研究和保护、宣传(包括建立中国宗教艺术学术研究数据库和宗教艺术人才数据库、学术研讨会、文化展览等);
3.开展宗教艺术的国内、国际交流,开展宗教艺术文化旅游推广公益项目,建立宗教艺术博物馆,展示宗教艺术文化的研究、创作、教育成果等,并不定时开展相关的其他艺术形式特展及宗教艺术推广的公益活动;
4.其他宗教艺术传承保护方面的项目和公益活动。
专项保护基金的募集
为促进宗教艺术传承保护事业的发展,专项基金通过多种形式募集资金,并以规范的运行体系,保障专项基金的持续发展。作为具有公开募集资格的公益基金,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基金会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及时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宗教艺术传承保护相关项目和资金的使用计划,捐赠和资助将依据资助、捐赠者的要求,定期向其通报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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