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对佛学感兴趣的人,因为担心自己守不了居士五戒,而停步于皈依的大门外。也有相当多已经皈依的师兄,至今没有搞明白“皈依戒”和“居士五戒”的区别,常常将二者混淆以至于问题迭生,不知道在生活中如何运用佛法,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在《般舟三昧经》中,记载了佛陀这样的言论:当持五戒,自归于三,何等为三?自归依佛,归依法,归依比丘僧。不得事余道,不得拜于天,不得祠鬼神,不得视吉良日。
在《优婆塞戒经·受戒品》中,佛陀进一步讲解:
若归佛已,宁舍身命,终不依于自在天等;
若归法已,宁舍身命,终不依于外道典籍;
若归僧已,宁舍身命,终不依于外道邪众。
在生活中该如何守皈依戒,上师嘎玛仁波切用简单明了的话讲述说:佛弟子们有三项永不再产生之行为,能做到这三点,就可以守住皈依戒,并进入佛学的大门。
1、已皈依佛,永不膜拜祈求神鬼外道
2、已皈依法,永不伤害众生或存害心
3、已皈依僧,永不和外道邪见者同修
对于居士五戒,上师嘎玛仁波切曾经多次开示道:(你们)要一步步修,能守住什么戒就先守,守不了的戒暂时不要去受戒,因为一旦破戒反而不好。最紧要的是先做到不杀生。
居士戒是在家佛弟子受的戒,共五条。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不邪淫、不饮酒。其中不饮酒是遮戒,即为了防止犯上面四戒的。因为酒能乱性,饮了酒脑子就糊涂了,自律不强,容易犯其它戒。
杀妄盗淫是所有众生无始以来累积的习气,也是造作恶业的根源。要改变这些习气,不是说改就能改的,需要一步步磨砺修行。有些人修了几十年,这些习气有时候还会不自觉的跑出来。因此,并不是说,我们一开始学佛,这些习气立马就能改掉,没有那么简单容易。
如何受戒呢?沙弥戒与比丘戒是无法对其中的戒条进行选择的,除非不受戒,否则就必须受持全戒。也就是说,如果要受比丘戒,就必须受持所有的二百五十三条戒,其他的比丘尼戒、沙弥戒与沙弥尼戒也是一样。
但居士戒却并非如此,它与菩萨戒一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因此,在受居士戒之前,就可以先对各个戒条的要求详细地了解一番,然后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能受持几条就受持几条。
但在这一点上,也有不同教派的观点,这里所说的不同教派,并不是指藏传佛教内部的不同教派,而是指一切有部与经部的观点。
一切有部认为:受戒的时候,必须将五条戒全部受完,否则就只能成为普通的行善,而不能成其为戒体。但在持戒的时候,就可以进行挑选,能持几条戒就持几条戒。
但经部却对此观点不以为然,他们认为:如果受戒的时候已经将五条戒全部受完,而在持戒的时候却并没有全部守持,就应当属于犯戒。
所有的大乘宗派都不承认一切有部的观点,而认为经部的观点是有道理的,所以,我们也应当按照经部的规定去作。也就是说,在受居士戒之前,就应当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抉择,能守持多少条就受持多少条。
但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酒戒是别无选择的。如果不受持酒戒,其他的戒就不能成为完整的戒。戒除杀盗淫妄,都必须建立在戒酒的基础之上,如果不能戒除饮酒,其他的恶业都有可能因此而引发,所以不能成为完整的戒体。
但是,也有一种人嗜酒如命,即使遭遇命难,也无法做到不饮酒,那么这种人也可以受持其他杀盗淫妄戒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戒条,但却不能称之为戒律。不过,发誓断除这些恶业仍然具有很大功德,所以,即便在名称上有所区别,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应当尽力受持其他的戒。
居士五戒(杀、盗、淫、妄、酒)的具体内容 。
杀戒最基本的是自己不杀和不指使人杀,杀的对象主要是人或动物。
杀业成立要有三个条件,即有杀心,有杀行,被杀着死(或杀伤)。如果你光有杀心,无杀行,这杀心是不好的,但构不成杀业;如果有杀心有杀行,但对方未死伤,也构不成杀业,只是这行为本身是不好的,从戒律角度讲,有破戒的意味。如果无杀心,有杀行,导致被杀者死呢?比如像开车,无意间辗死马路上的一只蚂蚁,那因为你本身只是开车,而并未关心蚂蚁的生死,也即无杀心,所以从戒律上讲不算破戒。当然我并不是鼓励人随便开车压死蚂蚁,还是一定要尽量小心,爱护一切生灵,避免造业。
杀戒包括伤害人或动物的一切攻击行为。因为这些行为都会造成很大的嗔恨,并且也为诸佛菩萨所不喜。比如如果你未杀人,但你把人打残废了,乃至把人弄瘫痪,或者弄瞎,或者毁容,那这些行为,依据其程度,罪业可能比杀人还要重,因为这些情况下对方受的苦,以及对你的嗔恨,可能比杀了他还要大。考虑到连辱骂别人也可能遭大恶报,为佛门戒律所不允许,所以伤害行为更是戒律所不允许的。
不偷盗戒首先是指不可暗偷、明抢。其次,各种非法获利行为都属犯偷盗戒,有的甚至比单纯的偷盗更严重。所以这个戒不一定像看上去那么容易守,让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1,路上拣到东西,看看周围无人,就拿回家去,是否犯偷盗戒?
如果是真正的无主之物,取之不犯偷盗戒。但通常情况下,物品不会是真正的无主之物,只是主人一时把它丢在哪儿了。对这样的物品,最好还是让它放在那儿,自己在旁边守着,等主人回来拿。如果等了一段时间没人来拿,一个选择是可离开,另一个选择是可真诚出于想物归原主又怕自己离开后被别人拿走的原因,先拿走,然后设法寻找物主。如果最终实在找不到物主,最好应上交国库,否则若是自己用,也可以,但只要知道物主了就应立刻归还。至于如果是拣到东西,明知物主是谁而不还,就更是明确的犯偷盗戒了。拣被认为的无主之物的罪业比直接偷盗小一些,果报是自己容易丢失东西。
2,经营非法行业赢利,比如卖假冒伪劣产品、或者赌博、贩毒等,虽不是直接偷盗,亦犯偷盗戒。卖假冒伪劣产品,则不但犯偷盗戒、妄语戒,而且如果卖的假冒伪劣产品损害到了人的身心,还要承担损害人的罪责。比如如果卖的食品,有过量农药、或者是病肉、或者用了抗生素,或者卖的净水不净,这些卖的人都要承担罪业,贪赃枉法的质检人员也要承担罪业。所有以诈骗行为获取不义之财均属不偷盗戒所严禁的。贩毒,因为人吸毒不但催跨身体而且死后很可能业感地狱,所以贩毒者遭的果报可能极重。烟草业虽是合法行业,但因吸烟也对人身体非常不好,并且死后也很可能业感地狱,所以也是个极恶劣的行业。这将在下面“不饮酒戒”一段中详述。
3,偷税漏税亦犯偷盗。偷的是很多其他人的钱,损害的是很多其他人的利益。其罪业大小则要具体分析。如果是过于高税收的国家时代,税制本身不合理,乃至有的农民若交了税自己得饿死,那应该是制定这种不合理税法的人有罪,而拒不交税的农民是无罪的。如果税制正常,那偷税漏税当然是偷盗。
4,贪污受贿亦犯偷盗戒。并且这个偷盗往往还伴随很多其他罪业,所以危害往往更大,果报也会更大。其罪业大小则也要具体分析。如果一位官员在一件事情上作的贡献很大,而没有什么合理的奖赏,比如努力上了一个很赢利的项目,或者创新的使用了一个很好的策略,以致为国营企业或地方财政获得了很大的额外收益,比如1亿元,而根据政策奖赏却很少,才10万元,那么在这当中为自己捞点,也算有合理性。若不是这种情况,对于大多数贪污腐败行为而言,都是犯偷盗罪。尤其是有的人因为贪污腐败而损害他人的利益,比如贪污工程款或收受工程贿赂导致豆腐渣工程,最终害死人命;或者食品检验人员贪赃枉法,放行不合格的净水导致喝的人肾脏受害身体不好,这些罪业都得算在他头上。
5,在生活中,不偷盗戒涉及的细节很多。
比如:用单位的电话讲私事;上班时间做私事;用单位的打印纸打印私人文件等等;这些原则上都属犯偷盗。当然,属于小偷盗,给单位一些相应的补偿即可。
戒偷盗的根本目的是要让人少贪欲,以及在人都有贪欲的情况下,让人们有所自制,追求合理的财富,避免人与人的矛盾冲突,而产生罪业。所以像这种经济问题,是非常复杂的,都要具体分析,较难以佛法简单论断。
世俗法律是他律,讲究客观公正,根据现世可观测的情况来判断,并且强调的是一种规则正义;佛门戒律是自律,要根据六道众生、三世因果的一切因素来判断,并且强调的是绝对正义(或者说终极正义)。性质不同,我们观察和分析问题的方法也必然有所不同。
对于真正的佛教修行人来说,要避免在这种复杂的经济环境中造恶业,就应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以坚守善道为根本,不可有任何偷盗行为。因为任何的偷盗行为,一方面可能受成饿鬼的果报,另一方面,最终还是要还的。所以总是大不合算。正如布施所得的福报,往往大大高于布施的量一样,偷盗后要还的,也往往比偷盗的量大很多。
尤其不可偷盗寺庙财物。那可能种下地狱之因。《地藏经》有布施佛门,“舍一得万报”的说法,那如果偷盗佛门财物,要还多少呢?如果不还,就可能下地狱。据说有位高僧修行有成,快开悟的时候,看见空间堆满盐巴,后来才明白,是因为以前曾拿寺庙里的盐为自己作药,最后自己出钱还了寺庙很多盐巴才算了事。
偷盗的果报
偷盗的直接果报是贫困。因为人取了别人的东西,而众生的神识是全知的,冥冥之中别人还是要你还。《道德经》中有云:“将欲取之,必先予之”,不予而取,后必偿还。所以要先施再得,方合正道。
偷盗的死后果报则是成饿鬼。虽然看上去比下地狱要好一点,但也非常痛苦。总是感到肚子很饿,却又没食物吃,即使找到食物,食物到口也会化成火,吃不下去。其实鬼不吃也饿不死,之所以感到饿,总想吃,是往日贪心的业障习气所致。
如果偷盗罪过重,甚至严重损害了人,还是要下地狱。偷盗之因是贪,如果贪心过重,可能业感寒冰地狱。
纵上所述,受“不偷盗戒”意味着:
1, 不明抢、暗偷;
2, 不获坑蒙拐骗、偷税漏税、贪污腐败、非法行业等所有不当赢利;
不邪淫戒通常被解释为不可与婚姻配偶以外的人行淫。简单的这么认为,当然是可以的。但从这个戒的本质来看,还有很多细节值得分析。
比如,在藏地某些地方,一妻多夫是正当的,这种情况下的婚姻关系及性行为,是否算正当?又如,配偶同意、三方均愿意的婚外性行为是否算邪淫?又如,婚姻关系中,是否就可以毫无节制,即使过多纵欲也不会遭恶报?又如,很多人一时找不到终生伴侣没结婚,那么是不是完全不可以有淫行?
这些都是有实际意义的重要问题,不可回避,必须给出解答。
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就应该深刻的分析一下:邪淫为什么不好。或者说,淫为什么不好。
从单纯的人类世界角度看,行淫本身只是利己,而非害人。就算婚外恋,就算多人乱交,就算性变态,就算同性恋,只要参与各方自愿,又有什么不可以呢?至于因之而害到别人,那是害到别人的罪,而不是性行为本身的罪。
比如婚外恋,如果三方同意,是否就可以?或者婚前性行为,只要双方愿意,是否就可以?对于参与方愿意的性行为。唯一可能的过错是遭别人嫉妒。但我们一般认为嫉妒是错误的,不应该受公德保护的。因为人类道德不可能保护嫉妒,不然人类就不可能进步了。别说性行为,任何人过得幸福,别人都可能嫉妒,乃至一个饿着的人看到别人吃碗饭都可能嫉妒,那难道就因此不允许任何人过得幸福,不允许人在饿着的人面前吃饭?所以嫉妒在任何时候都是社会道德所不支持的负面欲望。
如果有的人出于嫉妒欲,比如自己得不到,就希望别人也得不到;或者自己性生活不快乐,就希望别人也性生活不快乐;或者自己没性生活,就希望别人也没性生活;甚至有的人自己不禁欲,乃至纵欲,却敢叫别人禁欲,我说这不叫“禁欲主义”,而叫“禁他人之欲主义”;对于这些出于自利损他的目的而劝人禁欲的言论,我是看都不想看的。
或者有的人劝人戒淫,虽出于善意,但只是人云亦云,说不太清为什么劝人戒淫,这虽然还算可以,但是不够的。
一般说来,邪淫包含非行境、非处、非境、非时、非量以及非法的行淫等等。
所谓的非行境是指:与受种族、主人、国王保护的对象以及非法的对境,包括他人的性伴侣、自己的父母、兄弟姊妹、七代以内的亲属、僧尼、别人已经支付了钱财的人以及未成年的少男少女作不净行;
所谓的非处是指:在除了密处之外的口腔、肛门等非行淫处作不净行;
所谓的非境是指:在父母、老师、上师以及僧众等附近,三宝所依存在的佛塔、佛像、经书前(包括在佩戴系解脱、佛像、加持品等的情况下),于对方有害的地方(如凹凸不平的地面等等)、有光线的地方以及人群聚集的地方作不净行;
所谓的非时是指:在白天、受持斋戒日、哺乳期、妊娠期、月经期间、生患不能作不净行的疾病期间、产妇尚未完全康复期间以及伤心忧愁之时作不净行;
所谓的非量是指:在一夜之内作超过五次以上的不净行;
所谓的非法是指:通过殴打等强迫手段所作的不净行。
只要符合以上六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并且具备对境、思想、行为以及结果四个条件,就会犯邪淫戒。另外,手淫以及同性之间的非梵行,也属于邪淫的范畴。
当然,这里所说的邪淫,是针对在家人而言的,如果是出家人,则其内涵又有所不同,因为出家人必须从根本上断除不净行。
在现代社会,由于世人观念的逐步开放,在邪淫方面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从政界要人到平民百姓,从大亨富贾到电影明星,各个阶层的人都卷入了性丑闻的风波,无以数计的家庭都遭到了婚外恋的沉重打击,即使处于热恋期的情侣,也是互相猜忌、貌合神离……
虽然在佛陀住世之时,并没有如此猖獗的、涉及家庭伦理道德方面的社会问题,但佛陀却以其远见卓识预知到了这一点,并为在家佛教徒制定了这一戒规。这一戒规的制定,使很多重视因果、渴求解脱的佛教徒避免了因此而造成的家庭破碎、妻离子散。
因此,作为佛教徒,为了防止家庭问题的出现,为了树立佛教徒的良好形象,为了缓解日益突出的社会矛盾,为了自他的暂时安乐与究竟解脱,最好能克服一切困难而受持此戒。
妄语包括谎言、恶口(即骂人的话)、两舌(也是不实之言,即对人三面两刀,挑拨离间之类)、绮语(即淫秽的语言,或者其它无礼仪不正经的语言)。
不要小看妄语,妄语若说重了,一样是要下大地狱的。重的大妄语有:诽谤佛法僧三宝;未证言证;做假见证。
诽谤佛法僧三宝的过患,主要可能在于阻断他人的成佛之路。而人修佛,是可以永离轮回,断生死的,如果因毁谤三宝,断人慧命,那么毁谤的人是不是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呢?
未证言证,是指一个佛教的修行人,明明没有证得某个果位,却说自己证到了;或者明明没有某种神通,却说自己有;其目的是为了让人崇拜他,得到丰厚的供养。这是一种严重损害佛教的行为。
未证言证也可以说是做假见证的一部分。在佛教界做假见证,比如说明明没有见到或经历到某种神迹,却说见到了,经历到了,虽然目的可能是为了使他人对佛教生起信心,但仍然绝对不可以,还是犯重戒。佛法是绝对真实的法,想以虚假的神迹让人起信,是毁法行为。
一般认为五戒中杀、盗、淫、妄是性戒,酒是遮戒,即为了防止犯上面四戒的。因为酒能乱性,饮了酒脑子糊涂,自律不强,容易犯其它戒。
什么叫做不饮酒呢?关于酒的概念,在经书中讲过很多,包括谷酒、酒粉、能醉、放逸之物等等。这些都是释迦佛在世的时候,也即两千多年前,世人所享用的酒类。其中的谷酒,也就是至今尚存的、用粮食酿制的酒类;所谓“酒粉”,是指带有酒精成分的粉末,用其泡水便可成为酒;所谓“能醉”,是指该酒必须具有使人喝醉的能力,如果无论怎样喝,也不会喝醉,就算不上是酒;所谓“放逸之物”,也就是指能醉,因为在醉了以后,就会放逸、懒惰、不精进、丧失意志,所以称为放逸之物。无论如何,只要有酒味,能使人喝醉,则不管是白色、红色、还是其他颜色,都称为酒。
饮酒的概念,就是要一口口地咽下去。经书规定,只要吞下了超过一滴的酒,就算犯戒。如果是外用,虽然通过毛孔也可以让酒类进入身体,但却不属于饮酒。甚至在口腔需要消毒时,用酒类漱口,然后吐出的行为,也不算犯酒戒。
有些食品以及药物里面也含有酒的成分,如果在食用或者服用的时候,发现有酒的味道,就应当用其他的食品和药物代替。如果在这些食品以及药物中,酒的味道并不明显,则即使食用或者服用也不算是违犯酒戒。
另外,如果将一公斤的酒熬到只剩下半公斤,在原有的酒味以及醉人的能力已经彻底消失以后,用来泡药服用以治疗疾病,就不算是犯戒。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在灌顶或者荟供的时候,也不能直接喝酒。在荟供的时候,食物一般是用右手来接,而液体状态的饮料一般是用左手来接。在接受酒类的时候,只需用左手的无名指沾在酒里,然后涂在嘴唇上,就既表示已经接受誓言物,同时也没有违犯酒戒。
在末法时代,即使是佛教徒,也很难严格遵守教规,而有可能会犯错误,并作出杀生、偷盗等等的恶行,这是情有可原的,但这不是佛教的过错,而是个人的问题。如果自己做不到,就要有自知之明,就要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引咎自责:因为我有贪嗔痴的烦恼,所以达不到佛陀的要求,这是多么地令人惭愧啊!而不能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将自己违背教规的行为,堂而皇之地说成是某某宗派的特点,让别人产生这是正统佛法,是佛陀要求的错觉,并使别人因此而对佛法生起邪见。
现在就有这些问题,人们往往在还没有搞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之际,便将佛教圈内个别人的行为与佛教混为一谈。如果某位藏传佛教的教徒行为好,就说藏传佛教好;如果某位藏传佛教的教徒行为不妥当,就说藏传佛教不好。实际上,个人的行为与整个团体是毫无瓜葛的,谁的行为出了问题,就是谁的问题,这既不是藏传佛教的问题,也不是禅宗、净土宗等任何一个宗派的问题。
众所周知,世间团体的某个人犯了错误,其他人也只能指责这个人是败类,或者要求团体内部给此人予以处分,但谁也不能将某个具体的人所犯的错误强加给整个团体。
佛教团体也是一样,确定是否为佛教的问题,就需要去翻阅佛教的经典,如果佛经中有让人去做坏事的说法,就是佛教的问题,而不是个人的问题,如果有人按照佛陀的指令去作了错事,就应当归咎于佛教。但是,如果有人胆敢超越戒规界线,违背佛陀言教,那就是他个人的问题,大家应当将这两点划分清楚。如果能将此二者分得泾渭分明,就不可能对整个佛教产生误会。
皈依,是归向,归属的意思。您去寺院皈依,也就是说您有了寺院的印证,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佛教弟子。就好像加入基督教就要先“受洗”,那么加入佛教就要先皈依。
皈依时不会同时让您受五戒(杀盗淫妄酒),受五戒另有受五戒的法会。皈依就是证明自己是佛教弟子,跟出家也完全是两码事。
皈依有三,又称为:三皈依。受完三皈依这个仪式之后,便是一个正式的佛教弟子了。刚才说了,皈依,就是归向,归属的意思。三皈依,也就是在您归属佛教时,需要遵守的三条约束(又叫 皈依体)。这三条在您皈依的时候,寺院师父应该会带着您念出来。
一 自皈依佛,宁舍身命,不皈依一切天魔外道。
(皈依佛教后,仅以佛教为信仰,不可信仰道教基督教等)
二 自皈依法,宁舍身命,不皈依一切外道典籍。
(皈依佛教后,只相信佛教典籍才能帮自己究竟解脱)
三 自皈依僧,宁舍身命,不皈依一切外道徒众。
(皈依佛教后,不可皈依道士或神父等其他修行人)
以上三条简单概述出来,既是皈依佛,皈依法,归依僧。所以大家常常把皈依又叫做“皈依三宝”。(佛 法 僧 ,佛教又称:三宝)
除此之外,还要发四个大愿,又叫四弘誓愿,也是皈依的时候要念的:
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
每个寺院都可以给想皈依的人皈依。只要您诚心愿意皈依,成为佛教弟子,就可以让您参加皈依仪式。皈依仪式一般都是农历的 初一 和 十五。当天去,当天皈依完,就可以回家了。也不用提前去寺院住,早点赶在皈依法会开始前到寺院填表排队就行。带上一张自己的证件照,照片大小,您可以打当地114查询您要去皈依的寺院的电话,咨询一下寺院要求相片的规格大小即可。要注意的是,这里讲的皈依,并不是皈依哪个人,也不是皈依哪个上师或哪个寺院,而就是您本人皈依整个佛教,成为佛教弟子意思。皈依后会给您一个法名,类似:印苏,妙明这样的法名,会跟您的照片一起,出现在您的皈依证上。
皈依时虽然不受五戒,但皈依后,还是尽量按照五戒来要求自己。皈依的好处很多,《灌顶经》云:“受三归者,有三十六位 护归善神,日夜保护,一切吉祥。”这是说皈依后,有善神守护。又如《希有经校量三归功德》云:“一切众生,得阿罗汉果,不如三归功德多。”这是赞叹皈依的功德之大,以及皈依后,可免堕落恶道,可得佛心常忆念,可获法力常加持,可蒙受僧威常覆护。。以至于最终依靠这三皈依,成佛作祖,究竟解脱。三皈依是五戒的基础,是八戒的基础,是十戒的基础,是具足戒的基础,三皈依不受,一切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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