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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诚法师:佛教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相通

发布时间:2024-11-24 01:20:04作者:楞严经在线网
学诚法师:佛教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相通

内容摘要:早期的佛教人物塑像和绘画大多带有西域特色,符合印度的审美观念,随着本土化进程的加深,佛教人物塑像与绘画创作都有汉人的面貌特点,符合古代中国的审美观,更加突出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在佛教理论方面,汉传佛教融汇了中国儒道文化的要素,成功实现了佛教的本土化。东汉时期佛教初传,为了让中国人能看懂佛典、理解其中义理,当时的译经者采取道家、儒家和阴阳家等学说的词汇与概念,来解释印度佛教经典中的名词及思想,此谓格义佛教。格义佛教虽然会造成对佛教教义的曲解,却是文化传播的必由之路,对推动佛教在中国的传播与普及具有重大意义。学诚:佛教最核心的教义是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阐释了宇宙万物运行发展的基本规律,能协助我们判断佛教所讲的道理是否符合佛法。

关键词:文明;中国社会科学报;学诚;法师;民族;佛教文化;汉传佛教;中国佛教协会;价值观;佛教徒

作者简介:

佛理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国社会科学报》:佛教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相通。佛教文化中慈爱感恩的处世方式、崇俭抑奢的生活信条、清净恬淡的精神境界、和合共生的生态智慧,对提升公民道德水平、弘扬时代精神、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积极意义,请您谈谈这一点。

学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用24个字概括为三个层面,即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公民层面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与中华文化优秀传统相得益彰。例如,佛教里的智慧强调“无常”,即世间万物都以变化的形式而存在。正是这种不确定性激发了种种可能性,鼓励人们为争取美好的事物而努力。正信的佛教徒面对人生的进取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敬业”的一种体现。佛教里的慈悲建立在“无我”的世界观之上。不一味执着于自身的感受,才能真正体会到他人的快乐与痛苦,才会真心诚意地善待和帮助他人

。慈能予乐,悲能拔苦。佛教徒这种慈悲心的力量,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友善”准则。

佛教还特别强调知恩报恩。《大乘本生心地观经》中提到:“世出世恩有其四种:一、父母恩,二、众生恩,三、国王恩,四、三宝恩。”在封建君主时代,国王是国家的象征。佛陀教导人们要报国王恩,也即报答国家的恩德,这种佛教传统与当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爱国”思想相吻合。由此可见,佛教中的诸多理念可以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提供广泛的宗教伦理支撑,有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符合不同社会群体的价值诉求。

《中国社会科学报》:佛教在弘化和践行道德思想方面具有独特的资源优势,其切实可行的道德规范、健全的激励及约束机制,对我们当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哪些具体启示?

学诚:佛教最核心的教义是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阐释了宇宙万物运行发展的基本规律,能协助我们判断佛教所讲的道理是否符合佛法。佛教徒视此为修行的最高境界。但其义理较为艰深,绝大多数佛教徒所理解的只是三法印在现实生活中的体现——即因果报应和生命轮回。反映在具体操作层面,“三法印”则是对行为、语言和意念方面的规范,也即佛教的戒律。佛教徒在自律的前提下,严格依照戒律的要求修正自身错误,从而实现心灵的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已经成功本土化的中国佛教在戒律方面的实践,对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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