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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本P2039V号《金刚经赞》的考察

发布时间:2023-06-23 17:26:02作者:楞严经在线网

  敦煌本P2039V号《金刚经赞》的考察

  佛教传入中国之后,经过初传期的努力,在中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从而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体系,这个体系主要是因为佛教经典的不断译入和义学沙门的不断涌现而构成的。自姚秦鸠摩罗什译经、传教的时候开始,中国人才真正理解了印度佛教的中观般若思想,从而摆脱了长达二百多年“格义佛教”的尴尬局面,奠定了以后走“中国佛教”道路的基础。

  在罗什三藏翻译的佛经里,《金刚经》是最受欢迎的典籍之一,也是流通面最广的佛经之一。虽然,在中国对《金刚经》有过六次翻译,但人们仍以罗什译本作为读诵受持的课本,或注疏讲解的底本。二十世纪初发现的敦煌遗书里,罗什译本《金刚经》的写卷也是最多的。甚至于对《金刚经》而做各种形式的发挥,也大多依据罗什译本,如“金刚忏”、“金刚会”、“金刚赞”、“金刚偈”、“金刚颂”,乃至《金刚经》相关题材的文学故事、感应故事等等。从而构成了多种形态的“金刚经”相关文献,这对在中国流传的佛经来说,也是少有的现象。

  《金刚经赞》就是上述“多种形态” 的佛典文献之一,在敦煌遗书中,保存了多种不同版本、不同内容而同名为《金刚经赞》的卷子,如:俄дх00296号《金刚经赞一本》、S5464号《金刚经赞》、P2184号《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后序并赞》、P3645号《金刚经赞文》、P2039V号《金刚经赞一卷》、俄ф323号等等。从内容上看,俄дх00296号、S5464号与P3645号是同一种文献,P2184号是另一种,而俄ф323号、P2039V号《金刚经赞一卷》等又是与前二者不同内容的文献。

  重要的是P2039V号、俄ф323号等的内容与敦煌写经的《梁朝傅大士颂金刚经》基本一致,P2039V号《金刚经赞》实是《梁朝傅大士颂金刚经》(夹颂形式)的单行本,而《梁朝傅大士颂金刚经》在敦煌遗书中,目前发现有十四个卷子,此外,还有《房山石经·辽金刻经》中收的《梁朝傅大士夹颂金刚经》一卷,《卍续藏经》中也收了一些注解《金刚经》时夹进去的“傅大士颂”,据香港衍空法师的研究,还有高丽和土耳其版的《傅大士金刚经颂》等等,只是在各个版本之间又有着很大的差异。所以,本文的写作就以P2039V号《金刚经赞》为中心,而展开讨论。

  自二十世纪初,日本学者井ノ口泰淳①和中村不折②等发起对傅大士及其《金刚经颂》的研究,文革后继有矢吹庆辉③、陈祚龙④、释衍空⑤、张子开(张勇)⑥等也作了大量的研究,并取得了相当的成果。到目前为止,基本获得了“《傅大士金刚经颂》并非傅大士所作”的一致看法。虽然通过考证,可以认定是伪托傅大士的作品,但都没有直接的、明确的依据,仍然不知道是原作者自己伪托傅大士之名而作的呢,还是别人嫁接上去的?

  在P2039V号《金刚经赞一卷》的标题下有提示:“依无著论科判七义句者”,这就有力地说明了《金刚经赞》的创作依据,同时也就告诉我们创作的上限年代了。而在其五十个赞文中,第二赞“一大阿僧衹……”和第四十八赞“施宝如沙数……”的特色非常鲜明,它又说明了什么样的问题呢?此外,《金刚经赞》与《弥勒菩萨偈颂》之间又什么样的关系呢?凡此种种,都是本文要考索的问题。

  (一)总说

  法国存的P2039V号《金刚经赞》,首尾完好无损,字体较佳,首题为“金刚经赞一卷”,尾题为“金刚赞一卷”,可见《金刚经赞》又称《金刚赞》,无作者名,共五十个赞,每赞五言八句,四十字为一个赞。

  抄写在《金刚经赞》前面的一个卷子是《三界唯心无外境论一卷》,据此推断,应属唯识法相学的著作,而这两个卷子抄写在一起,从笔迹的特点来看,两个卷子是同一个人写的。因此,P2039V号《金刚经赞》可能是法相宗的学人抄写上去的。这又可以说明《金刚经赞》在流传过程中,曾经得到过法相宗学人的重视,甚或即是法相宗学人所著。

  值得注意的是,在首题“金刚经赞一卷”下有“依无著论科判七义句者”,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信息,说明了作者创作此赞是有所依据的,按佛教徒重视“传承”这一特点来看,他是一位很虔诚的佛教徒,同时也是一位学风严谨的学者。但是,他为什么不留下姓名?却是值得推敲的问题,大概是因为对“名利”不感兴趣吧!这里的“七义句”与《金刚经赞》之间的关系,有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此外,赞文中的“一大阿僧祇”到了后来就被改成“三大阿僧祇”了,从侧面说明了本文献有个发展、变易的过程。

  P2039V号《金刚经赞》中有一个赞多出了四句,其原因如何,亦有进行探讨的必要。

  在这号卷子中,还有两个赞与《弥勒菩萨八十行偈》相对应,可以进行对比研究。

  (二)关于“无著论科判七义句”

  在P2039V号《金刚经赞》的首题下,有“依无著论科判七义句者”一句,这说明作者撰《金刚经赞》所依据的是,无著菩萨造的《金刚般若论》“科判”部分中提到的“七句义”。因此,我们有必要对《金刚般若论》及其“七义句”进行了解。

  1、对无著《金刚般若论》科判中所引《金刚经》原文的考异

  《金刚般若论》,又名《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论》,有无著菩萨造和天亲菩萨造两种。天亲菩萨造的《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论》三卷,由元魏菩提流支译出,今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五卷No:1511。无著菩萨造的《金刚般若论》,由隋朝南印度三藏达摩笈多译出,今有两个版本:一为宋元版,名《金刚般若论》二卷;二为明版,名《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论》三卷,此二版分别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五卷No:1510-1与No:1510-2。

  《金刚般若论》,是依《金刚般若经》所造的“释经论”,其思想内容是以《金刚经》为中心,由此而展开论述的。在《金刚般若论》的科判中,作者把整部《金刚经》判为七科,即所谓的“七义句”,也由此来发挥其中的经义。

  《金刚经》在中国有六种译本:姚秦鸠摩罗什译,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收在《大正藏》No。235;元魏菩提流支译,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收在《大正藏》No。236;陈真谛译,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收在《大正藏》No。237;隋达摩笈多译,名为《金刚能断般若波罗蜜经》,收在《大正藏》No。238;唐义净译,名为《佛说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收在《大正藏》No。239;唐玄奘译,名为《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大般若经》577卷第9分),收在《大正藏》No。220。

  然而,无著菩萨造《金刚般若论》(宋元本)所引的《金刚经》原文,并不见于六种译本的《金刚经》中,我们可以列表进行全面的比较:

达照法师:敦煌本P2039V号《金刚经赞》的考察

达照法师:敦煌本P2039V号《金刚经赞》的考察

  从上表可以看出,无著菩萨造《金刚般若论》所依的《金刚经》原文,在中国历代的《金刚经》六种译本中,是找不到的,甚至与笈多三藏自己翻译的《金刚经》也大相径庭,这非常值得注意,据我所知,这个问题目前尚无人提出过,而明本的《金刚般若论》所引经文却都改为元魏菩提流支的译本,是否就因为宋元本的《金刚般若论》所引经文与六种译本的《金刚经》原文对不上号,才选择了流支的译本?

  按常理说,笈多三藏自己翻过《金刚经》,在译《金刚般若论》时要引到《金刚经》原文,应从他自己译的《金刚经》中摘录出来就行了,而这里却表现了极大的差异,这就有三个可能:

  第一、无著菩萨造《金刚般若论》所依的《金刚经》原文与中国历代六译所依的梵文《金刚经》不属同一版本。所以,翻译时亦不能相同。从而说明《金刚经》在印度流传的时候,就已经有多个不同的版本。

  第二、由于笈多三藏翻译《金刚经》和《金刚般若论》的时间不同,他是从天竺来的译经师,初到时语言还不太通顺,后来就比较熟练了。因此,翻译经文的语言也就不同了。由此可以说明天竺来的译经师,在中国还有个适应、成熟的过程。

  第三、在流传过程中,后人把几种译本的《金刚经》互参揉合,因此产生了单独的版本。从而表明中国人不但“好简”,而且“好改”。

  总之,这对研究《金刚经》的译本来说,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文献资料。那么,以上的可能性中哪一种更接近事实呢?

  首先,在无著菩萨造的《金刚般若论》中,其所引的《金刚经》原文,与中国历代六种译本的《金刚经》原文相比较,虽然在文字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但是在文意上却都有相对应的地方,而且,与各种译本的次序也没有多大的区别。因此,《金刚经》在印度流传的时候,就已经有各种不同版本的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

  其次,笈多三藏翻译《金刚经》,是他来中国译经的初期,他是从印度⑦来到中国的,刚来时对中国的文字语言还不能很好地把握,更不可能非常熟练地运用,而且翻译的时间也比较仓促,未来得及核校、修订就遇到战乱,于是便以梵文语序的形式流传下来了,如智昇的《开元释教录》卷六末说:

  初笈多翻《金刚能断般若波罗蜜经》一卷,及《普乐经》一十五卷。未及练覆值伪郑沦废,不暇重修。今卷部在京。⑧

  所以,在六种译本中,笈多三藏翻译的文字语言,最为晦涩。可能是先译《金刚经》,后译《金刚般若论》,在比较熟练汉文的时候,同时也借鉴了他以前的诸家译本,才把《金刚般若论》翻译出来,因此,他两次翻译的语言文字就不一样了。由此说明天竺来的译经师,在中国还有个适应、成熟的过程。

  但据智昇说,笈多在大业年间就能够非常通畅地应运汉文了,如说:

\

  笈多乘机专主传译,从大业初年终大业末岁,译《大方等善住意》等经九部,并文义澄洁,华质显畅。⑨

  事实上,我们这里应该考虑到“翻译”佛经的具体步骤,一般地说,译梵为汉,起码需要译经、润文、证义等三个步骤,如《佛祖统记》卷四十三说:

  (太空兴国五年)二月,北天竺迦湿弥罗国三藏天息灾、乌填曩国三藏施护来,召见赐紫衣,敕二师同阅梵夹。时上盛意翻译,乃诏中使郑守均,于太平兴国寺西建译经院,为三堂:中为译经、东序为润文、西序为证义。⑩

  如果更具体地来分析,则有九个步骤,即:

  第一译主(正坐面外宣传梵文)、第二证义(坐其左与译主评量梵文)、第三证文(坐其右听译主高读梵文以验差误)、第四书字(梵学僧审听梵文书成华字犹是梵音)、第五笔受(翻梵音成华言)、第六缀文(回缀文字使成句义)、第七参译(参考两土文字使无误)、第八刊定(刊削冗长定取句义)、第九润文(官于僧众南向设位参详润色)。11

  翻译一部佛经需要经过这么多的程序,以此为准,再来看上述智昇的话“未及练覆”,即是指笈多三藏所译的《金刚经》还没有完成所有的“译经程序”便搁下了12,直到后来王世充称“郑”时,终也未能完成译事。另外,“伪郑沦废”事在武德二(619)年13,而笈多三藏也在同年去世了14,所以他译《金刚经》一事还没有完成,就只能以粗略的形态保存下来了。

  可想,《金刚般若论》和《金刚经》是他在两个时间内翻译的,因此,译文的不同也就自然而然的了。

  但是,即便这样的话,也并不排除第三个“好改”的可能,《金刚般若论》现存有两个版本,“宋元本”和“明本”中所引的《金刚经》原文大不相同,“明本”所引的经文全是元魏·菩提流支的译本,这肯定是后人移植的结果,虽然不是杜撰,但也已是对原译进行改动了,这种不忠实原译本的作风,无论是从严谨的学术态度,还是从虔诚的信仰角度来说,都是不可取的。就拿《金刚般若论》来说(拟确为笈多三藏所译),假如“宋元本”失传了,看“明本”根本就无法了解原译本的风貌,因为“明本”不但在对《金刚经》的引文进行改换,而且对《金刚般若论》的原文也进行删改。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这种现象?是否编辑“明本”的学人已经发现了“宋元本”与诸译本《金刚经》原文不同,并以为也不是笈多三藏《金刚般若论》的原译本,遂将其全部改为流支的译文呢。

  2、对“无著《(金刚般若)论》科判(中)七义句”的考察

  所谓“七义句者”,如《金刚般若论》说:

  七义句者:一种性不断、二发起行相、三行所住处、四对治、五不失、六地、七立名。此等七义句,于般若波罗蜜经中成立,故名“义句”。于中前六义句,显示菩萨所作究竟。第七义句,显示成立此法门故,应如是知15。

  由此可见,无著菩萨对《金刚经》是有独到见解的,他认为《般若波罗蜜经》中的内容可以用“七义句”来概括,同时“七义句”也是“般若波罗蜜”得以成立的主要前题,如说:“成立七种义句已,此般若波罗蜜即得成立”16。

  那么。“七义句”是什么意思呢?据唐·窥基大师的解释说:

  初标七句,彰一部之大旨;后释前文,配经文之所在。所明名义,能诠名句,以教诠义,名为有义句。义之句故。或义是所诠,文为能诠,以文随义,皆有七故,名七义句。若文若义,皆有七故。17

  这里所指的“七义句”与无著菩萨所说的应是同一含义。无著菩萨说“成立七种义句已,此般若波罗蜜即得成立”,窥基大师解释时则说“初明七句,申正述之宏纲”,所以,“七义句”是融摄此经的纲要、宗旨。义是指语言文字所表达的义理内涵,句则指经文中的“语言文字”。从义理和文句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概括为七类,故名为“七义句”。

  依“七义句”来判释《金刚经》,其判释情况如何呢?

  一“种性不断”:从上座须菩提最初说:“希有世尊,云何如来以第一善摄摄受所有菩萨摩诃萨也”等等,显示般若波罗蜜流行于世的目的,乃是为了能够使“佛种不断故”。其中,“善摄”是指已经成熟的菩萨,在佛陀证道转法轮的时候,是以五义18而建立菩萨法;“付嘱”则是指已经得到摄受的菩萨,在佛陀涅槃的时候,也是以五义来建立菩萨法的。所以,《金刚经》中的“善摄”与“付嘱”二种,是显示“种性不断”。

  二“发起行相”:从须菩提开始问佛:“云何菩萨应住?”等等,这又说明了三个问题:一、应住是指“欲愿”,显示佛法能摄受菩萨,也是菩萨摄受众生的方法;二、修行是指相应于“三摩钵帝”19,显示菩萨能够成就道业;三、降伏则指“折伏散乱”,显示修行不失正道。

  三“行所住处”:是指发起行相所住处,此中又分为“十八种”,即上文所说“十八住处”。从“发心住”到“上求佛道住”,是有次第相续的,菩萨为度众生,就应该于此中安住、修行并降伏其心,即远离慢、喜、动等障碍修道之心。

  四“对治”,是指在修行“十八住处”的时候,应具备两种对治:即“邪行”及“共见正行”。有相布施、生心皆是菩萨邪行,“应行布施”即是邪行对治;若菩萨度众生、行于布施等皆是共见正行,若菩萨无众生相、不住相而行布施等即是共见正行对治。

  五“不失”,是指远离二边,即“增益边”及“损减边”。如经中说“须菩提,佛法佛法者,如来说非佛法”,是遮增益边;说“是名佛法”,是遮损减边。菩萨应离此二边,才不会失去对治,所以叫做“不失”。

  六“地”,是指修行所经历的位次,有三种:一是信行地,指“十八住处”中的前十六住处所显示的地位;二是净心地,指“十八住处”中的第十七住处“证道地”所显示的地位;三是如来地,即“十八住处”中第十八住处“上求佛地”所显示的地位。

  由此可知,“十八住处”是“七义句”的中心,所以,P2039V号《金刚经赞》指出了“七义句”,并在第八个赞文前面标了“十八住处”四字,而俄ф323号《金刚经赞》中则把“十八住处”分别与赞文相搭配,实际上,在俄ф323号《金刚经赞》的内容中,“十八住处”就已代替了P2039V号《金刚经赞》中所指出的“七义句”。或者说是对“依无著论科判七义句者”的一种更加具体的落实与体现。

  七“立名”,是指成立《金刚经》的名字,在每一部经中,经名往往能够体现整部经的甚深含义的,比如智者大师九旬谈“妙”,开《法华玄义》,说明经名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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