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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同理心──自通之法

发布时间:2023-02-17 17:04:14作者:楞严经在线网

第三十七同理心──自通之法

有一次,佛陀到憍萨罗国游化,来到一个叫竹门村的婆罗门聚落,住在村子北边郊外的身恕林中。

竹门村里的婆罗门居士们,风闻来了一位叫瞿昙的释迦族沙门,被尊称为是应受供养者、圆满的觉悟者、真理与正行的实践者、完善幸福的终结生死者、彻底了知世间者、受调教人的无上领导者、天界人间的老师、觉他的自觉者、世间最尊贵者,而且,听说他是天上、人间一切众生中,能不经由老师教导而自知自证,又能教导别人悟入者,他的教导,从开始到结尾都是完善的,所教导的意涵与用词也都是完善的,又展露出他圆满纯净的圣洁生活,所以,大家纷纷地群集,来到佛陀的住处,有的上前礼敬佛陀,有的更加和善地问候寒暄,有的进一步地自我介绍,有的只是默默地坐在一旁。

待大家都坐定后,其中一位婆罗门,代表大众问佛陀说:

「瞿昙大师!我们都期望过着儿孙满堂,脸上有上好的檀香擦,头上有花缀戴,身上有香料涂,有充裕金银财宝收入的幸福在家生活,而且,期望死后能往生到更好的世界去,瞿昙大师!请教导我们达成这些愿望的方法。」

「居士们!我就来教导大家一个推己及人的自通之法,请大家注意听了!

什么是推己及人的自通之法?学习圣道的弟子们,应当这样的思惟:我想要活着,我不想死,期待着幸福,而排斥着缺憾的痛苦,所以,我不喜欢被杀。我自己不喜欢被杀,同理,其它众生也不喜欢被杀,这样,我怎能去杀害众生呢?作了这样的思惟与抉择后,便要求自己离于杀生,也能劝人离于杀生,赞叹离于杀生。如此,其肢体行为就能在自己离杀、劝人离杀、赞叹离杀这三方面获得了清净。

同样的道理,我不喜欢被偷、被抢,不喜欢别人与自己的妻子通奸,不喜欢被诈欺,不喜欢亲友被挑拨而与自己疏远,不喜欢别人以粗话骂我,不喜欢别人对我说话轻薄,所以,便要求自己,也劝别人不偷不抢,不与人通奸,不诈欺,不挑拨离间,不骂粗话,言语不轻薄,也赞叹这些行为。如此一来,肢体与语言行为,就能在这三方面获得清净。

这七种约束自己肢体与语言的行为,就是通往圣道的戒行。

能够这样,再加上成就对佛、法、僧坚定不坏的净信,即是圣弟子的四不坏净成就。四不坏净成就的人,自己就能有把握地说,我证得了须陀洹,不会再往生地狱、畜生、饿鬼等一切恶处了,必定会趣向解脱,顶多在人间天界轮回七次,便能走到苦的尽头而证得解脱。」

在座的婆罗门长者们听了,都觉得十分欢喜。

按语:

一、本则故事取材自《杂阿含第一○四四经》、《相应部第五五相应第七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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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己度他情」,这是戒律的基本原理。近代心理学家所提出的「同理心」,其原理与此相当,只是在应用范围上有广、狭之异。

三、故事中,佛陀提出不杀、不盗、不淫、不妄语、不两舌、不麤语、不绮语等七项,这是有关约束自己肢体与语言行为方面的,若加上有关意念方面的不贪、不瞋、不痴(无邪见),则合称为十善。十善中,涵盖了支配肢体与语言行为的意念,这是更为根本的,可以说,已经触及了佛法修学的核心。故事中佛陀之所以没提及这部分的理由,可能因为听众是一般的外道婆罗门在家居士,他们还不具备深入核心的因缘吧,不过,重要的是,佛陀教导了他们通往圣道的戒行原理──推己及人的自通之法。

四、故事末后,说到了「四不坏净」,而且说成就此「四不坏净」者,可以成就初果,但《杂阿含第八四五经》经说:除了成就「四不坏净」外,还要能「如实知见贤圣正道」,也就是要有通达圣道的「慧」,才能得须陀洹(《相应部第五五相应第四三经》亦同),相较之下,在「戒、定、慧」的完整性上,这是比较合理的。「四不坏净」与「亲近善男子、听闻正法、内正思惟、法次法向」同被成为「四预流支」,即:进入圣者之流──须陀洹果的修学项目。前者是重于信与戒的,后者是重于智证的,分别契机于「信行人」与「法行人」。(参考印顺法师《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第三○八至三○九页)

五、故事中「竹门村里的婆罗门居士们,风闻……有的只是默默地坐在一旁。」一段,《杂阿含第一○四四经》无。其中,佛陀被尊称为是「应受供养者、圆满的觉悟者、真理与正行的实践者、完善幸福的终结生死者、彻底了知世间者、受调教人的无上领导者、天界人间的老师、觉他的自觉者、世间最尊贵者」,即是佛陀的九个称号,也是佛陀的九个特德,于此,汉译《阿含经》则通例再加「如来」一号,而成为「十号」。关于这点的差异,据菩提比丘告知:巴利语本《尼科耶》的通例是,当佛陀自己说出这些称号时,则包含了「如来」一项而成「十号」,当佛陀以外的其它人说出时,则不包含「如来」一项而只有「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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