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损筋骨 戒欲百日:
一九一七年,有一钜商之子在日本学西医,成绩斐然,考试均名列前茅;有一次乘坐日本电车,在车未停妥时就往下跳,结果跌断一只胳臂。因为他自己就是学医的,所以很快就治好了。但是,西医并不了解:凡伤骨者,必须百日之内不行房事。
不久,这名医科高材生为了母亲过寿而回国,因不懂伤筋损骨戒慎之事,与女性夜宿
。第二天清晨,被枕边女伴发觉透体冰凉,已气绝多时。这名医生家境好、功课好、人又聪明,即将学成,献身医界,济世救人,只因不知这种忌讳而白白丢掉了性命。
以俄顷之欢乐,牺牲至重之生命;其哀痛,莫此为甚!
行百里勿贪欢:
民国前,有一青年与同窗好友进城应考,二人俱新婚不久,考期虽尚未结束,在城里独宿了几日,难耐寂寞。他与好友相约,于当日考试下堂后,结伴回乡;步行百余里(约五十多公里),至二更天返抵家门。父亲问他因为何事漏夜赶回?他说:‘没事,回来看看。’父亲见状,了然于胸,知道儿子所为何来!于是怒斥:
‘一定是在城里惹事生非,才连夜赶回家来避祸,明天再以家法痛责。’
父亲命家人将他双手反绑,关在仓库,从外锁上。
第二天,父亲较平常的日子晚起,放出儿子,什么话也没问、也没说、也没责罚。
这位儿子兴匆匆的回来,一进门父亲就来了这一招,觉得又冤枉又畏惧,不过,他自己想想,的确没什么理由需要连夜赶回家的。平日父亲治家严谨,此刻虽被放了出来,也不敢探询或解释什么,但是,心里却始终不明白父亲的心意。
当他到好友家催促进城时,才知道好友已死;入内见状,顿时恍然大悟:父亲故意冤枉他,把他关在仓库,迟迟释放,原来都是因为爱子心切,又不便明说,彼此尴尬,不得已才这么做,实在用心良苦。!
以现代而言,除了军人或行军受训之外,鲜有机会走三十多公里的长路;但是在消耗体力甚多,或在剧烈运动之前之后,也应慎重避免男女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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