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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家的资格和条件

发布时间:2024-08-11 01:16:03作者:楞严经在线网

有网友问到出家有什么条件和要求,今据律藏《四分律行事钞》略述如下。一个人是否能出家,除了主观的要求外,在律藏中有很多详细的记载,也就是出家人的资格审查问题。今略列出若干以答问者,愿欲出家者思量,并了知如何如法的出家。

第一条:年龄非太老或太小,生活能够完全自理。

第二条:具丈夫身,有坚强意志,能吃苦耐劳。所谓丈夫,就是难忍能忍,难行能行,意志坚强,信仰坚定。

第三条:父母允许,夫主同意。

第四条:当白衣、沙弥时,没有奸污过净行比丘尼,如果奸污过即没有出家的资格。

第五条:出家动机要纯,不是贼心入道。如为了生存、为了衣食住宿或在世间找不到工作而来出家者,不是为求解脱生死及弘扬佛法就是贼心入道,这样是没有资格出家的。

第六条:志性坚定,信仰明确,不能为外道破坏心性,自己有主见。

第七条:生理健全,不属于黄门、二根。即生殖器天生不健全,或丧失其功能,或两性人。

第八条:没有杀父、杀母的罪行。

第九条:没有杀过阿罗汉。

第十条:必须是人而不是非人和畜生。非人身不得出家。

第十一条:没有债务在身,不是负债人。有人为逃避债务而出家,一旦发现即要赶出僧团,取消其出家资格和身份。

第十二条:非奴。出家要有自由的身份,为人奴仆不能出家。

第十三条:不是官人。在世间如果承担着重要的官职,对国家或社会有重要的责任的官员,在他未辞职之前是不能出家的。

第十四条:不是逃犯。触犯国家法律,司法机关在缉拿的逃犯是不可以出家的。

第十五条:身体健康,没有重病,同时也不是为了治病而出家。

第十六条:四肢健全,五官端正。

第十七条:有较高的文化程度或较高的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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