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岁那年,朋友介绍我到新营一家外销的针织公司当纪录员,工厂离市区不远,是一栋四层楼的建筑物,一、二楼是工厂和办公室,三楼是餐厅和浴室,四楼全部是宿舍,我因家住台南,通勤颇为费时,因此,除了假日外,我也大都住宿厂内。
我的宿舍在楼梯转角第一间,另有三位室友,一位是董事长秘书、二位是会计,由於大家都是年轻人,谈起话来也颇投机,不多久我们便成了好朋友。
一天中午,厂长忽然要求我们部门的员工要加班把货赶完,隔天准我们补假一天,虽然明知时间紧迫,却也不得不配合公司的政策加紧赶工,最後终於在晚上七点半将货赶完,我也负责点交完毕,大功告成。
同事大家相约要去逛夜市看电影,如果在平时我一定会跟大夥去,可是这天晚上,也不知怎麽回事,一股乡愁莫名涌上心头,回家的念头一直在我脑中盘桓不去,大家劝我隔天早上再回家不迟,可是我却不为所动,最後仍搭最後一班公路局车回台南。
回家的感觉真好,一觉到天亮,只是眼皮却一直跳不停,心里老惦念那批货,因此,吃过晚饭後,我又回公司
。回到公司门口,一片漆黑,一个人影也没有,只好到对面杂货电询问,才知道公司在半夜因为电线走火引发火灾,由於大火是由楼梯间开始燃烧,因此第一间宿舍的女孩在逃避不及的情况下全部罹难,幸好其余人员由宿舍尾端爬到隔壁阳台才幸免於难,可是整个厂房已经付之一炬了。听到了三位室友同时罹难的消息,我真是悲从中来,当晚要不是那股莫名的乡愁促使我回家,恐怕我也和她们一样向阎罗王报到去了。
经过此一奇蹟似的活命之後,对於人生我更别无所求,只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尽一己之力,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才不枉费上苍佑我之德。
民国83年4月7日蔡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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