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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八敬法」

发布时间:2023-01-30 18:27:03作者:楞严经在线网

  回顾「八敬法」

  明法比丘

  八敬法( attha garudhamma )又译作八重法、八尊重法、八尊师法、八不可越法、八不可违法。即比丘尼尊重恭敬比丘的八种法。这是佛陀的姨母兼养母摩诃波阇波提(Mahaprajapati大爱道)要求在僧团中出家,佛陀以此八法来约束比丘尼,以免比丘尼在僧团或社会中产生纰漏,而影响正法久住。摩诃波阇波提与佛陀的生母摩耶夫人(Mahamaya)是同胞姊妹,是释迦族天臂城(Devadaha)城主须菩提(Subhuti)的女儿。

  释迦牟尼成道后第一年,曾应父亲的邀请回迦毗罗卫城,当时父亲听法后证三果,而摩诃波阇波提证初果。四、五年后,佛陀知道父亲病危时,再回迦毗罗卫城,跟父亲说法,父亲证得四果,然后命终。办完丧事后,摩诃波阇波提请求佛陀允许她出家,要求三次,佛都不允许。佛陀回到毗舍离,摩诃波阇波剃了光头,跟一群释迦族的女人(宫妃女眷)一起走路三、四百公里,来到佛住锡的大林.重阁堂。摩诃波阇波脚肿,浑身染尘,哭泣,站在门外,阿难得知她被佛陀拒绝出家于正法律僧团。于是阿难代为三次请求,佛不允许,最后阿难以善巧方便问佛陀:女人出家是否可以证初、二、三、四果,及提及姨母养育之恩。佛陀才制定「八敬法」,若能遵守,终身奉行,则允许出家,摩诃波阇波提顶戴信受。此八法为:(见《巴利律》­〈小品〉〈比丘尼犍度〉Vin. Cv.10.1;《增支部》‧八集‧瞿昙弥品 A.8.51;《中本起经》卷下〈昙弥来作比丘尼品〉第九,大正4.158)

  (一) 比丘尼受具足戒,即使百岁(百腊)也应该顶礼(abhivadanam)、起迎(paccutthanam)、合掌(abjalikammam)、恭敬(samicikammam)当日受具足戒的比丘,尊敬(sakkatva)、尊重(garukatva)、奉行(manetva)、赞叹(pujetva)此法,尽形寿不得违犯。

  「百岁比丘尼」要向新受戒的比丘顶礼,是佛陀制定的规矩,已经成为佛教的伦理,它是不随时代潮流而改变。不能怪罪比丘傲慢、偏执,关起山门做皇帝。礼拜比丘僧,其实就是礼拜、尊敬正法及佛陀。任何人行恭敬法,不但自己得利益,甚至所有见闻者都能随喜功德、得利益。

  在其它部派的尼律波逸提中,《十诵律》(103),《四分律》(175),《五分律》(179),有见新戒比丘不起立礼迎戒。「波逸提」(pacittiya意译堕、令堕、能烧热、应对治、应忏悔)为比丘、比丘尼所受持之具足戒之一。乃轻罪之一,所犯若忏悔则能灭罪,若不忏悔则堕于恶趣之诸过。须舍财物而忏悔之罪,称为「舍堕」;单对他人忏悔即可得清净之罪,称为「单堕」。

  (二) 比丘尼不可住于无比丘之住处雨安居。

  每年三个月雨季安居,比丘尼住处或附近没有比丘,就无法向比丘请求教诫。另外还有安全的考量。

  波逸提中,《巴利律》(56),《四分律》(143),《五分律》(91),《十诵律》(149),《根本说一切有部尼律》(128),《五分律》(178),都有制定无比丘住处雨安居戒。

  (三) 比丘尼每半个月从比丘众请教诫问布萨日、请求教诫。

  比丘尼僧团每半个月要布萨说戒,应该推派一位比丘尼代表,到比丘僧团问布萨的日期,古时候没有日历,有时不知新月(黑月)、满月(白月),或新月、满月有时会差一天;另外一个原因是比丘尼僧团也有要跟比丘僧团作布萨一致。「请求教诫」是比丘尼到比丘僧团请求教诫佛法或戒律。

  波逸提中,《巴利律》(59),《四分律》(141),《五分律》(100),《十诵律》(151),《根有尼律》(126、127),《僧祇律》(132),都有制定。

  (四)比丘尼雨安居后,应于两众依见、闻、疑三事行自恣。

  雨安居结束之日,举行自恣时,比丘尼除了在尼僧团中,向大众表白若有人看见、听到、怀疑她的戒行不清净,请大众慈悲检举。此外比丘尼在第二天,也需要到比丘僧团中举行自恣。「自恣」(pavarana 满足、喜悦、随意事),乃随他人之意举发自己所犯之过错。若有举发,犯罪属实,面对其它比丘、比丘尼忏悔,忏悔清净后,生喜悦心,称为「自恣」。

  波逸提中,《巴利律》(57),《四分律》(142),《五分律》(93),《十诵律》(150),《根有尼律》(129)都有制定。

  (五)比丘尼犯(八)敬法于两众行半月摩那埵。

  比丘尼若违犯八敬法,应先于比丘尼僧中行半个月的摩那埵,再于比丘僧中行半个月的摩那埵。比丘尼犯十七条僧残罪(savghadisesa),只需于二部僧中行六日六夜的摩那埵。可见犯八敬法之严重性。「摩那埵」(manatta悦众意、下意、折伏贡高)是犯僧残罪时,于六日六夜期间忏悔灭罪的方法。犯僧残罪时,若无覆藏,立即向至少二十人之清净比丘(比丘尼)前忏悔发露忏悔,六日六夜另外住于他处与僧众隔离(别住),为众僧做苦役,在此期间,更应该收摄身心,谨慎悔过,令众僧欢喜。若犯僧残罪故意覆藏,应随其覆藏日期行别住,别住期限到,才六夜六日行摩那埵。六日后,依清净比丘(比丘尼)至少二十人,作出罪羯磨,始除灭其罪,得再返回僧团中。

  比丘尼违犯八敬法,大部份在波逸提中提到,不知是否此条太严格无法实践,经时代的演变,才改做波逸提的轻罪处置。

  在其它部派尼律中,《僧祇律》,《四分律》,《五分律》,《十诵律》,《根有尼律》都有制定。

  (六) 式叉摩那两年学法之后,应于两众请受具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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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受具足戒前之尼为式叉摩那(sikkhamana学法女),两年学戒毕,应从众僧求受大戒。二年内,须修学四根本戒(戒淫、戒杀、戒盗、戒大妄语)和六法(淫欲心与男人相触、偷盗价值超过四「钱」、断畜生命、小妄语、非时食、饮酒),并藉此两年的时间,以验知是否有孕,以免出家后生子的尴尬。关于「钱」(masaka)的计算,古时一钱约四粒黄金(一粒黄金约1/24 ounce),约0.333钱 (中国重量单位),约13美元(2002.9.),四「钱」就是52美元。戒经上规定若犯偷盗价值超过五「钱」(65美元),就犯波罗夷,失去比丘或比丘尼的资格。有人以一件袈裟计算,在台湾的价值约1,000元(合美金28.8元),在缅甸则约100元台币。在现代泰国则认为偷窃一泰铢(约等于一元台币),就犯波罗夷。

  两年学法之后,先于比丘尼僧团中请求受具足戒,然后当天再到比丘僧团中请求受具足。

  (七) 任何事情比丘尼不得骂詈、谗谤比丘。

  比丘尼不得骂詈、谗谤比丘。

  在波逸提中,《巴利律》(52),《四分律》(145),《僧祇律》(91)都有制定。

  (八) 从今日以后,比丘尼禁止训诫比丘,比丘不禁止训诫比丘尼。

  比丘尼不得检举(见、闻、疑)、教训比丘的罪过,比丘得检举比丘尼的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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