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赌博
明法比丘
赌博是不善业,自古就有贤人提出各种警语。今时赌博花样更多,时人有时会一时迷糊,而误入歧途。事实上,只要是有(赌博)方式、下注、输赢,通通是赌博,不管合不合法、公不公益、娱不娱乐、公不公平、赌金大小、庄家.赌客是谁。不要因为赌博方式变化而影响辨认的能力。
动念头、下注,就有赢钱的期待,贪念顿生,恶果随后。为什么想不劳而获,却十赌九输,久赌必输呢?主要是赌博方式通通是庄家稳赚,因此庄家不怕赌客偶然大赢钱;再来是赌客赢钱后,食髓知味,还大有再来光顾的可能。最惨是被设计假相的赢钱,而一步步的掉入陷阱。由业力来看,赌博的下场不外是:
一、贪念→下注→赢→再下注→…→输输去
二、贪念→下注→输→再下注→…→输输去
在输赢、赢输中而不能自拔,成为最重业的赌徒;若偶尔为之,则得到同情。事实上,虽偶一为之,也是造不善法,它有被扩增而不能自主的潜力。《长阿含经》〈善生经〉说赌博有六种过失:一者财产日耗。二者虽胜生怨。三者智者所责。四者人不敬信。五者为人疏外。六者生盗窃心。”(大正1.70下)
对更大的业力圈而言,不善与不善相类聚、相拥护、相纠缠。彼此交互影响,就会构成更大的不善。对于乐修纯净、美善的正法行者,则应远离、谴责不善。(《嘉义新雨杂志》第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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